第一百五十六章 山猫猞猁
小说:自带锦鲤穿六零作者:江水碧字数:2884更新时间 : 2018-11-24 00:03:36
中午饭是宴客菜,徐祖爷做的比平时都要丰盛一些。
还没等徐祖爷喊吃饭,尽欢写完作业,闻着香气就钻进了灶房,徐祖爷从砂锅里面捞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猪肚子来,打开猪肚尾部的口子,然后把包在猪肚里面的野鸡拿出来,放回了砂锅里。
看尽欢进来便问道,“小鱼儿,猪肚你想怎么吃,是还是放在鸡汤里面炖,还是捞出来爆炒?凉拌?”
猪肚是尽欢最喜欢的内脏,所以怎么吃,徐祖爷主要还是要看尽欢的选择。
尽欢听了之后,立马转头问贺重九,“重九哥你来选吧,是想吃凉拌的还是爆炒的,祖祖做的酱汁猪肚也很好吃!”
“我不挑都好!徐太爷怎么方便怎么来吧!”贺重九表示自己并不挑食。
最后徐祖爷还是决定做凉拌的,煲鸡汤算是清淡的菜,还是需要是一个稍微重口点的菜搭配,才能有好口味。
尽欢乐颠颠的跑到院子里满摘香菜芹菜和香葱,贺重九则主动接过了菜刀把猪肚改成了条状。
徐祖爷把洗好的菠菜下锅,炒了一个干辣椒炝菠菜。
用姜末、盐、酱油、醋、花椒面、辣椒油,这些调料按照比例调配成的料汁儿。
徐祖爷把切好的猪肚倒进了料汁儿的碗里,接过尽欢择洗好的香菜细芹菜香葱切成段,然后拿筷子搅拌均匀,凉拌猪肚就算是做好了。
炖野鸡、凉拌猪肚、炝炒菠菜三个菜,主食是四季豆洋芋焖干饭,虽然菜不多,但是摆在桌子上就已经是色香味俱全了。
尽欢拿过桌上的饭菜,先每个碗舀了半碗鸡汤,鸡汤的味道非常鲜美。
之前猪肚炖鸡的时候,徐祖爷就在里面放了很多白胡椒,胡椒是尽欢在山上采的,本来是用来炮药的,但物尽其用,徐祖爷做菜的时候,也喜欢去尽欢的小药柜里面扒拉一点调料出来。
猪肚这类的内脏,处理得再干劲,也难免有一股腥臊味,胡椒又能去腥又能让汤鲜味美,是最好不过的调料了。
猪肚捞起来的时间合适,吃到嘴里不会太软反而柔韧弹牙。
调味料的味道,麻辣鲜香俱全,在加上芹菜香菜独有的植物香气,味道的层次又多两重。
尽欢控制不了口腹之欲,筷子一直向着猪肚里面伸,徐祖爷看着她馋嘴的样子忍不住笑意,给她夹了一筷子菠菜,“小鱼儿,猪肚就那么好吃吗?”
“嗯嗯!祖祖的手艺真棒!”尽欢的狗腿地跟徐祖爷点了个赞。
桌上的菜都被吃得差不多了,鸡汤里面的肉也捞干净了,就剩下半砂锅的汤,留着下面条刚刚好的。
贺重九跟尽欢一样摊在了躺椅上,他对吃食要求奔爱不高,再简陋粗糙的东西都能吃饱,好吃到撑的时候还是很少的。
徐听到徐祖爷说要出去捡柴火,尽欢和贺重九到这工具也跟上去了。
现在村里的民兵队已经彻底建立起来了,所以外围一些的山,经常被他们光顾,不说猎物没什么了,就是柴火也不怎么捡得到了。
要想捡柴就得往深林子里面走了,不过三人的体力都不错,爬起山路来脸不红气不喘的。
小金的飞行能力,在茂密的老林子里面根本施展不开,所以需要站在人的肩膀上,才能同行。
不过小金并没有站在尽欢的肩膀上,而是站在了贺重九的手臂上。
“小金,你早上的时候不是还不待见重九哥吗?怎么这么一会儿就和解了啊?”尽欢还有些吃醋地用手指戳了戳小金的翅膀。
小金用弯勾嘴挠了挠尽欢的手指,亲热地表示它还是最喜欢尽欢的。
贺重九也被尽欢持续的小表情逗笑了,“小金哪是跟我和解,分明就是在报复我!”
小金叽地叫了一声,傲娇地表示,我才没有那么好哄,和解是什么,我才不知道呢。
现在是秋天了,柴很好捡,不一会儿就捡了两大捆,期间贺重九看到了一只野兔子,捡起一个小石子就准备大。
尽欢立马截住了他的手,“重九哥,别……”
贺重九一脸问好,难道尽欢不喜欢吃兔子,几年前在去首都的火车上,不还对有火辣辣的冷吃兔情有独钟吗?
“刚那只兔子肚子里有小兔子了。”尽欢表示兔子肉好吃,但对怀孕的野兔子还是不宜杀生的。
下山的时候经过河谷地,尽欢眼尖在河边发现了一只黄褐色的小猫,浑身湿淋淋的瘫在河边的沙地上。
“祖祖,重九哥,你们看那儿,有一只小猫儿!”尽欢兴奋地跟徐祖爷和贺重九说道。
尽欢跑过去准备把小猫从沙地上面捡上来,小猫一看就是幼年状态。
她放开精神力四处查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猫妈妈和小猫的洞穴。
尽欢想了想然后脱下了身上的灯草绒夹棉坎肩,准备用坎肩把小猫裹起来擦干。
不直接上手的原因是,最大可能地避免直接沾上人的气味。
万一一会儿猫妈妈找上来,闻到小猫身上人的气味,会遗直接弃小猫,更严重的会直接把小猫吃掉。
徐祖爷放下身上的柴担子,然后拉住了尽欢,“小鱼儿,这个不是家猫是山猫,你看颜色和斑纹都不像,耳朵上还竖着一缕毛呢!”
“祖祖,我先把它捡上来吧,不然一会儿水大了会把它冲走的!”尽欢看着小猫毛茸茸软萌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提议道。
贺重九拿过尽欢手上的坎肩,“我去把猫抓上来吧,河边的石头多你别摔到河里面去了!”
还没等贺重九迈出腿,小金从天空中俯冲而下,用爪子一把抓住小猫,然后扔到了尽欢的面前。
尽欢赶紧拿过坎肩,用坎肩包住手,然后用坎肩盖住了小猫就是一阵搓揉,不一会儿猫毛就干了。
用坎肩把猫捧起来一看,虽然猫脸长相类似,但是确实不像是家猫,体型和四肢都比较粗壮,尾巴很短,背猫土棕黄色,点缀着黑色的斑纹,肚腹的毛色是白色的。
要说最显著的不同便是耳朵了,它的耳朵尖尖的,两只耳朵尖上分别有一撮黑色的耸立簇毛,支愣着像是两根天线。
等等?天线?难道是猞猁?
尽欢又查看了一下小家伙的尾巴、四肢,加上这耳朵上的两根天线,那就是猞猁无疑了。
尽欢把精神力的范围扩大再扩大,仍旧没有再附近发现母猞猁和猞猁的巢穴。
“祖祖,这确实是山猫,我带回去养几天好不?咱家也没养鸡养鸭,也不怕它祸祸!”尽欢捧着小猞猁跟徐祖爷商量。
徐祖爷看着尽欢眼巴巴的表情,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那说好了,就只养几天哈!”
“好的,只要能它自己能活下来了,我就把它放回林子里去!”尽欢立马点头如捣蒜。
用坎肩把小猞猁裹成了一个包袱状,然后挎在了手上,尽欢乐颠颠地往前走。
看着她脸上的挂着喜滋滋的笑容,徐祖爷和贺重九都不由得跟着笑起来。
“小鱼儿,我看你说的什么以后放回来是不大可能的!”徐祖爷是这么觉得的。
尽欢自然地说道:“祖祖,以后我会抓小鸟和兔子回去,让它学会捕猎的,会捕猎了饿不死就会放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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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等徐祖爷喊吃饭,尽欢写完作业,闻着香气就钻进了灶房,徐祖爷从砂锅里面捞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猪肚子来,打开猪肚尾部的口子,然后把包在猪肚里面的野鸡拿出来,放回了砂锅里。
看尽欢进来便问道,“小鱼儿,猪肚你想怎么吃,是还是放在鸡汤里面炖,还是捞出来爆炒?凉拌?”
猪肚是尽欢最喜欢的内脏,所以怎么吃,徐祖爷主要还是要看尽欢的选择。
尽欢听了之后,立马转头问贺重九,“重九哥你来选吧,是想吃凉拌的还是爆炒的,祖祖做的酱汁猪肚也很好吃!”
“我不挑都好!徐太爷怎么方便怎么来吧!”贺重九表示自己并不挑食。
最后徐祖爷还是决定做凉拌的,煲鸡汤算是清淡的菜,还是需要是一个稍微重口点的菜搭配,才能有好口味。
尽欢乐颠颠的跑到院子里满摘香菜芹菜和香葱,贺重九则主动接过了菜刀把猪肚改成了条状。
徐祖爷把洗好的菠菜下锅,炒了一个干辣椒炝菠菜。
用姜末、盐、酱油、醋、花椒面、辣椒油,这些调料按照比例调配成的料汁儿。
徐祖爷把切好的猪肚倒进了料汁儿的碗里,接过尽欢择洗好的香菜细芹菜香葱切成段,然后拿筷子搅拌均匀,凉拌猪肚就算是做好了。
炖野鸡、凉拌猪肚、炝炒菠菜三个菜,主食是四季豆洋芋焖干饭,虽然菜不多,但是摆在桌子上就已经是色香味俱全了。
尽欢拿过桌上的饭菜,先每个碗舀了半碗鸡汤,鸡汤的味道非常鲜美。
之前猪肚炖鸡的时候,徐祖爷就在里面放了很多白胡椒,胡椒是尽欢在山上采的,本来是用来炮药的,但物尽其用,徐祖爷做菜的时候,也喜欢去尽欢的小药柜里面扒拉一点调料出来。
猪肚这类的内脏,处理得再干劲,也难免有一股腥臊味,胡椒又能去腥又能让汤鲜味美,是最好不过的调料了。
猪肚捞起来的时间合适,吃到嘴里不会太软反而柔韧弹牙。
调味料的味道,麻辣鲜香俱全,在加上芹菜香菜独有的植物香气,味道的层次又多两重。
尽欢控制不了口腹之欲,筷子一直向着猪肚里面伸,徐祖爷看着她馋嘴的样子忍不住笑意,给她夹了一筷子菠菜,“小鱼儿,猪肚就那么好吃吗?”
“嗯嗯!祖祖的手艺真棒!”尽欢的狗腿地跟徐祖爷点了个赞。
桌上的菜都被吃得差不多了,鸡汤里面的肉也捞干净了,就剩下半砂锅的汤,留着下面条刚刚好的。
贺重九跟尽欢一样摊在了躺椅上,他对吃食要求奔爱不高,再简陋粗糙的东西都能吃饱,好吃到撑的时候还是很少的。
徐听到徐祖爷说要出去捡柴火,尽欢和贺重九到这工具也跟上去了。
现在村里的民兵队已经彻底建立起来了,所以外围一些的山,经常被他们光顾,不说猎物没什么了,就是柴火也不怎么捡得到了。
要想捡柴就得往深林子里面走了,不过三人的体力都不错,爬起山路来脸不红气不喘的。
小金的飞行能力,在茂密的老林子里面根本施展不开,所以需要站在人的肩膀上,才能同行。
不过小金并没有站在尽欢的肩膀上,而是站在了贺重九的手臂上。
“小金,你早上的时候不是还不待见重九哥吗?怎么这么一会儿就和解了啊?”尽欢还有些吃醋地用手指戳了戳小金的翅膀。
小金用弯勾嘴挠了挠尽欢的手指,亲热地表示它还是最喜欢尽欢的。
贺重九也被尽欢持续的小表情逗笑了,“小金哪是跟我和解,分明就是在报复我!”
小金叽地叫了一声,傲娇地表示,我才没有那么好哄,和解是什么,我才不知道呢。
现在是秋天了,柴很好捡,不一会儿就捡了两大捆,期间贺重九看到了一只野兔子,捡起一个小石子就准备大。
尽欢立马截住了他的手,“重九哥,别……”
贺重九一脸问好,难道尽欢不喜欢吃兔子,几年前在去首都的火车上,不还对有火辣辣的冷吃兔情有独钟吗?
“刚那只兔子肚子里有小兔子了。”尽欢表示兔子肉好吃,但对怀孕的野兔子还是不宜杀生的。
下山的时候经过河谷地,尽欢眼尖在河边发现了一只黄褐色的小猫,浑身湿淋淋的瘫在河边的沙地上。
“祖祖,重九哥,你们看那儿,有一只小猫儿!”尽欢兴奋地跟徐祖爷和贺重九说道。
尽欢跑过去准备把小猫从沙地上面捡上来,小猫一看就是幼年状态。
她放开精神力四处查看了一圈,并没有发现猫妈妈和小猫的洞穴。
尽欢想了想然后脱下了身上的灯草绒夹棉坎肩,准备用坎肩把小猫裹起来擦干。
不直接上手的原因是,最大可能地避免直接沾上人的气味。
万一一会儿猫妈妈找上来,闻到小猫身上人的气味,会遗直接弃小猫,更严重的会直接把小猫吃掉。
徐祖爷放下身上的柴担子,然后拉住了尽欢,“小鱼儿,这个不是家猫是山猫,你看颜色和斑纹都不像,耳朵上还竖着一缕毛呢!”
“祖祖,我先把它捡上来吧,不然一会儿水大了会把它冲走的!”尽欢看着小猫毛茸茸软萌的样子,还是忍不住提议道。
贺重九拿过尽欢手上的坎肩,“我去把猫抓上来吧,河边的石头多你别摔到河里面去了!”
还没等贺重九迈出腿,小金从天空中俯冲而下,用爪子一把抓住小猫,然后扔到了尽欢的面前。
尽欢赶紧拿过坎肩,用坎肩包住手,然后用坎肩盖住了小猫就是一阵搓揉,不一会儿猫毛就干了。
用坎肩把猫捧起来一看,虽然猫脸长相类似,但是确实不像是家猫,体型和四肢都比较粗壮,尾巴很短,背猫土棕黄色,点缀着黑色的斑纹,肚腹的毛色是白色的。
要说最显著的不同便是耳朵了,它的耳朵尖尖的,两只耳朵尖上分别有一撮黑色的耸立簇毛,支愣着像是两根天线。
等等?天线?难道是猞猁?
尽欢又查看了一下小家伙的尾巴、四肢,加上这耳朵上的两根天线,那就是猞猁无疑了。
尽欢把精神力的范围扩大再扩大,仍旧没有再附近发现母猞猁和猞猁的巢穴。
“祖祖,这确实是山猫,我带回去养几天好不?咱家也没养鸡养鸭,也不怕它祸祸!”尽欢捧着小猞猁跟徐祖爷商量。
徐祖爷看着尽欢眼巴巴的表情,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那说好了,就只养几天哈!”
“好的,只要能它自己能活下来了,我就把它放回林子里去!”尽欢立马点头如捣蒜。
用坎肩把小猞猁裹成了一个包袱状,然后挎在了手上,尽欢乐颠颠地往前走。
看着她脸上的挂着喜滋滋的笑容,徐祖爷和贺重九都不由得跟着笑起来。
“小鱼儿,我看你说的什么以后放回来是不大可能的!”徐祖爷是这么觉得的。
尽欢自然地说道:“祖祖,以后我会抓小鸟和兔子回去,让它学会捕猎的,会捕猎了饿不死就会放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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