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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山珍猴头

小说:自带锦鲤穿六零作者:江水碧字数:2691更新时间 : 2018-11-02 00:11:42
    画风突变的贺面瘫,不仅惊呆了尽欢,连他哥贺重阳也懵逼了。

    贺重阳看着自己弟弟的笑脸,也是一头雾水,他弟怎么就对眼前这个小女娃态度这么好,又会开玩笑还冲人家笑?

    虽然他们俩都还是刚过十岁的少年,但兄弟两的长相容貌确实是很讨人喜欢的。

    在大院里就有一群小姑娘老跟在兄弟两后面转,兄弟两一个温柔和煦一个冷若冰霜,但各有各的追随者。

    贺重阳性格温和,即使厌烦的时候也能保持礼仪,文质彬彬地拒绝。

    但贺重九就不行了,板着脸不理人都是好的,不耐烦了直接赐“滚”字给人家小姑娘。

    弄着现在不少大院里的小姑娘,后来见着贺重九的黑脸就躲得远远的。

    刚才贺重九突然转变画风说的话,反正尽欢和贺重阳都没法接上,气氛现在有点迷之尴尬。

    贺重阳便提议去上山去看一看,尽欢知会了徐祖爷之后,便带着贺家兄弟上山。

    两兄弟初来乍到,尽欢也没打算带他们走太远。

    而且贺重阳走路爬山的姿势,就能看出他是不练武的,所以跑远了他体力上也吃不消。

    三人到了徐祖爷考着山外围的两个陷阱里面去看了,里面空空如也,没什么收获。

    贺重阳还挺遗憾,“我们运气不好!居然没有猎物!我以为野鸡兔子总会碰上一只的!”

    不过尽欢的自带锦鲤体质,上山一趟是绝对不会走空的。

    刚一转头,尽欢就看到十米外的一棵树干上,长着几个米白色的东西,上面还长着细细的毛刺。

    尽欢又仔细看了看,这棵树对着的另一棵树上面,也长了不少这样的米白色球体。

    而且这些圆圆的球体在两颗树上面,每两颗球体都远程成对而生,像是两队白帽子的士兵在面对面列队。

    嘿!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这白中带黄长肉刺,还两两相对而生,不是猴头是什么?

    猴头,就是猴头菇,是华夏传统的名贵菜肴,肉嫩味香、鲜美可口。

    也是四大名菜(猴头、熊掌、海参、鱼翅)之一,有“山珍猴头、海味燕窝”之称。

    尽欢指着树上面的猴菇说道:“运气简直不要太好了,你们看那是什么!”

    “不就是颗树嘛,有什么好稀奇的!”贺重阳神色恹恹地说道。

    贺重九看到树上的黄白色球体倒是很惊喜,“是猴头?!川省也产猴头吗?”

    他小时候那场高烧肺炎出院后,身体久久回不到之前的状态。

    贺太爷把他送到了嵩山,让一个世交孙子教他学习武术。

    而贺太爷这个世交的孙子,早年间出了家,建国后由于种种原因还了俗,可仍旧还保持着吃斋念佛的习惯。

    贺重九就是在嵩山的时候,见师父采到过猴头,不就是树上长的那样吗?

    要不是亲眼看着师父清洗下锅,喝猴头汤的时候,他都以为师父破戒了呢。

    现在那碗猴头汤鲜美的滋味都还留在了他的脑海里。

    “管他产不产的,赶紧摘下来才对!”尽欢表示好东西落袋为安最重要。

    有两个牛高马大的少年在,爬树这种粗活肯定就他们代劳了。

    爬上爬下忙活了大概十分钟的时间,终于把树上大的猴头都采下来了。

    最大的直接有十多厘米,较小一些的只有尽欢的拳头那么大。

    尽欢兴高采烈地把一颗颗猴头,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自己的小篮子里。

    贺重九等尽欢把猴头菇放好之后,把篮子接过来拎上。

    尽欢从善如流地空着手走在前面,边走她还想着,家里还有一只今天早上小金打来的野鸡,加点猴头炖汤再好不过了。

    现在采到了猴头,回去的路上寻常的蘑菇和木耳什么的,就入不了她的眼了。

    三个人很快就回到了家里,尽欢还没进门就冲屋里喊,“祖祖快来,你看我们带回啥了?”

    徐祖爷从堂屋里出来,然后接过贺重九手上的篮子,看着一篮子白生生毛茸茸的猴头菇点了点头。

    “你们几个娃,运气挺好呀,菌子里面比得上这个猴头的,恐怕就只有松露了!”

    尽欢抱着徐祖爷的胳膊,“祖祖,你还没说怎么吃呢?炖鸡好不?”

    “你啊,说吃的最有劲儿了!”徐祖爷捏了捏尽欢的鼻子,“正好早上小金抓了一只鸡回来,加点猴头炖上!”

    尽欢连忙点头说:“您老不是常说,人生不过短短几十载,死了就不能重来,

    我肯定要吃遍天下美食,来不算是白来一趟啊!”

    “死女娃子嘴巴就是嚼,我那是让你时间好好学习,不要浪费光阴,你倒好,就光记得吃!”徐祖爷立马敲了尽欢一个爆栗子。

    尽欢笑嘻嘻地摇着徐祖爷的手臂,一脸讨好谄媚的表情。

    谁让徐祖爷才是主厨担当呢,为了美食撒娇卖萌并不可耻。

    徐祖爷拿了几个猴头略微冲洗了一下,然后加上盐水把猴头泡了起来,接着指挥贺重九把鸡剁成小块。

    贺重阳则自告奋勇地帮忙到灶下生火烧火。

    就剩下尽欢一个人没事干,于是她就自觉跑到院子里面的菜地,去拔了一棵生姜两颗小葱,一会炖鸡肯定能用得上。

    徐祖爷到仓房里,拿了一根儿火腿出来,这是上次去黑市上买到的,说是正宗的金华火腿。

    买回来之后一直没吃,挂到了仓房里,现在拿出来除了有点灰,竟然一点没变味。

    徐祖爷用砍刀剁下了火腿的两端,这两端分别称为“火爪”和“滴油”。

    “滴油”是火腿的最前端,由于火腿是倒挂的,所以是整块火腿当中油分最重的部分,炖汤最为鲜美。

    而“火爪”除了骨头就是筋,不经过长时间的炖煮,是不会软和的,所以“火爪”是只有炖汤合适。

    徐祖爷拿着灶上刷锅的竹刷把,把两块火腿仔仔细细清洗了几遍,然后把猴头从盐水里捞出来捏干水分,又倒上清水反复清洗了多次,这才算把材料都洗干净了。

    尽欢跟着徐祖爷进了厨房,刚进了厨房一看到贺重阳就乐了。

    贺重阳脸花得跟拿锅灰擦过脸一样,而他并没有意识自己已经成了花猫脸,正拿着火柴盒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徐祖爷。

    一盒火柴都快被擦没了,连烟都没冒一口,能好意思吗?

    “我看等你把火点燃,估计到明天早上我们才吃得上饭!”徐祖爷看着贺重阳的脸也是憋着一股笑意。

    尽欢则是愉快地补刀,“重阳哥哥,你是拿灶孔里面的锅灰擦脸了吗?”

    贺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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