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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三章十斤重的左脚

小说:汉乡作者:孑与2字数:3074更新时间 : 2018-08-11 13:32:27
    第一一三章十斤重的左脚

    长安大雪!

    一排身着黑色衣衫的宦官,在隋越的带领下拾阶而上,最终来到了未央宫大殿门前。

    “止!”

    隋越大喊了一声,宦官们齐齐的停步,虽大雪加身也岿然不动。

    殿前将军,收起大戟,隋越掸掉身上的雪花,吸了一口气掀开暖帘,缓步走进了大殿。

    许莫负那张苍老的面容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格外苍白,包在头巾里的白色,露出了一绺,这让隋越觉得此人很狼狈。

    见到刘彻那张冰冷的脸,隋越就释然了,没人能在陛下的诘问之下安然无恙,心如止水。

    如果硬要从所有人中挑选出来一个,隋越觉得云琅应该是表现最好的一个,至少,他跟陛下奏对的时候,从来不用,大概,可能,也许一类陛下最讨厌的词语。

    引领许莫负进宫的时候,隋越收到了一枚好大的金锭,这是少上造郭解给的。

    隋越不是很喜欢这个人,他只是单纯的喜欢金子,如今,那锭金子还被他牢牢地塞在腰带里,沉甸甸的很是让他满足。

    收钱的时候其实也是有差别的……

    比如,曹襄进宫会丢给他一枚玉佩,或者一颗珠子,说是赏赐,隋越会拿的心安理得,即便是被宫中别的宦官告发,陛下也不会追究。

    这样的赏赐拿的安稳,用的舒心,因此,隋越很喜欢曹襄,也很希望曹襄多多的进宫。

    只是陛下面对平阳侯从来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即便是心中很是欢喜,每次依旧对平阳侯拳打脚踢的,让人琢磨不透。

    想起永安侯云琅,隋越就再次用手偷偷地按一下腰里的金子,金锭大有什么用,不如云氏给的金瓜子好用,一把金瓜子的价值就远超这枚金锭,时不时地丢出一枚金瓜子赏赐给小黄门,长脸的很。

    而且,金瓜子这东西是真的能在街市上使唤的,不像金锭,还需要找一个可靠地商贾兑换,每次都吃亏。

    陛下跟臣子奏对的时候,隋越就会神游物外,他绝对没兴趣去听陛下跟大臣说了些了什么,直到陛下召唤,他的魂魄才会附体。

    刘彻见隋越仰着头看大殿藻顶,就轻咳一声,隋越立刻低下脑袋谦卑的道:“仆在。”

    “朕要的东西已经拿来了?”

    “回陛下的话,已经在宫外等候陛下传唤。”

    刘彻挥挥手道:“拿进来吧。”

    隋越倒退出殿,长喝一声道:“召!”

    站立在雪地里的宦官,就缓缓来到大殿门前,掀掉蒙在书籍上的绸布,踩着隋越的脚印进了大殿。

    隋越从第一个捧书的宦官手里取过印刷精美的一摞书籍,轻轻地放在刘彻脚下道:“启禀陛下,这是我大汉掌建邦之三典,一曰:轻典,二曰:中典,三曰:重典。”

    刘彻拿起一本典册,随手翻看一下问道:“可有谬误?”

    隋越启奏道:“书成之后,先由博士检校,再由官吏检校,最后由廷尉赵禹检校,本应无差。”

    见皇帝点头应允,隋越又从其余宦官捧着的盘子里取出好多书籍,一一的围着皇帝摆放了一圈,然后启奏道:“此为汉律九章,依次为《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皇帝随手抽了一本书,翻开之后,见字迹清晰,布局完善,遂点点头道:“云氏冥顽,偏偏这奇巧之术,端是让人惊奇。”

    隋越低头不语,他知道皇帝这是没有跟他说话。

    许莫负苍老的声音在大殿里响起:“微臣看不透此人,他的命相杂乱无章,微臣从未见过如此面相,不似生人。”

    刘彻一边翻看典律,一边冷笑着回答道:“他的孩子都生两个了,你还说他是鬼?

    你也见过云氏大女,总不至于说这孩子非云琅所生吧?”

    许莫负苦笑道:“卓姬命中无子,偏偏云氏大女的面相与卓姬,云琅一脉相承,确实是这二人的血脉无疑。”

    刘彻放下书本让隋越继续拿文书,等隋越将所有典律文书齐齐的放在他身边摆好。

    就拍着这些书籍对许莫负道:“上达九天,下通幽冥,凡我中国莫不在这些典章管束之下!”

    许莫负躬身道:“陛下为天之子,人中皇,此乃应有之意,只是莫要忘记焚表告知天地。”

    刘彻点点头,对隋越道:“替朕恭送许侯出宫。”

    许莫负在宫女的帮助下颤巍巍的起身,朝皇帝行礼之后,就在隋越的陪同下离开了未央宫。

    宫外,大雪弥漫,整个世界都被白雪染成了白色,未央宫的视野极佳,放眼望去,长安城就在脚下,一道道煤烟升起,直插天空,终究敌不过天上的大雪,升空一丈,就被纷飞的大雪压制变得散乱,终究随风散去。

    许莫负心血涌动,想要张嘴说这是烽烟遍地之兆,却终究闭上了嘴巴,一言不发。

    隋越亲手搀扶着许莫负下了高高的台阶,忍不住问道:“求老祖宗告知小子,何时可以飞黄腾达。”

    许莫负看看隋越笑道:“你现在没有飞黄腾达吗?”

    隋越笑道:“谁会嫌弃自己的官职小呢。”

    许莫负笑了一声,再次看看隋越的面容,还伸出手摸摸隋越的眉毛道:“还真是一个福禄寿齐全的人,等你左脚有十斤重的时候,就到你飞黄腾达的时候了。”

    隋越诧异的瞅瞅自己的左脚,再看看许莫负,他不知道自己该是欢喜还是该大哭一场,一只脚怎么可能有十斤重,一想到自己的脚肿大的如同白象蹄子,他就有些欲哭无泪。

    想要问清楚,许莫负已经被宫女搀扶着上了步辇,四周的帘子垂下,迅速的消失在大雪之中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户万户梨花开!”

    面对纷飞的大雪,曹襄诗兴大发,张口就是千古绝句,让李敢惊讶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云琅瞅了一眼端着青铜酒樽站在窗前诗兴大发的曹襄道:“有本事接下去才是好文采。”

    曹襄潇洒的挥挥衣袖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续下去做什么,某家不觉得有什么样的文字配得上这样精彩的句子,与其勉强凑字不若留白。”

    霍去病举起酒杯道:“此言大善!”

    对于曹襄的剽窃,云琅只能捏着鼻子认了,当一个人无耻到可以把剽窃来的东西融会贯通,最终变成自己学问的人,他是毫无办法的。

    为曹襄的无耻痛饮三杯之后,李敢就连忙插话道:“我已经拜托射声校尉路博德,楼船校尉杨仆,希望他们能看在我父亲的份上带一带李陵。

    就如阿琅所说,不让他北去,让他南下好了。”

    霍去病听后连连点头道:“路博德屯驻丹阳,杨仆屯驻湘水,都是很好的战略要地。

    丹阳兵艰苦耐战,是大汉国出好兵的地方,一旦李陵能在丹阳成军,到时候随楼船南下,剿灭南越国是大功一件,未必不能一战封侯。”

    李敢张着大嘴笑道:“这就好,这就好,那孩子不能去北地,那就去南方见识一下,南方的蛮夷孱弱,只要大军开道,擒王杀将乃是必然之事。

    来来来,做兄弟的敬三位兄长,总要我李氏后顾无忧才好。”

    云琅也很高兴,据他所知,李陵是跟匈奴人打仗战死的,只要不去北方,去哪里都好。

    如果他真的能够训练好五千丹阳大军,在南方就算是被那些拿着青铜,木棍的蛮夷包围,也是给他送军功,没有大碍的。

    “这件事只限于我们几人知晓,莫要外传,否则,我的麻烦就大了。”

    想到后果云琅不得不出言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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