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肠案 第6章:案情分析会
小说:破冰行:刑侦笔记作者:给你奶瓶掀了字数:3962更新时间 : 2024-12-10 22:54:48
晚上八点十分,人陆续到齐。
每一个咋咋呼呼的来到会议室的师兄,一瞥眼看到前排坐着的是孟局后,都变得鸦雀无声。
我呢,是又不敢喘气,又得憋笑。只能使劲低着头,尽量藏起我这张俊俏的白脸。
巧不巧的,真是越不想什么越会发生什么。愣个神的功夫,孟局一侧身子就向我搭话了:
“小何也参与了这个案子啊?”
我心想你眼瞎吗,不然我坐在这里干嘛?真是没话找话!
但是我嘴上可不能这么说,我只能嘿嘿一笑:
“嗯······对!”
“现场我去勘察的,李未未的信息也是我查的,所以·····我算是比较了解这个案子的人了······”
我是真怕他把我撵出专案组,眼下只能努力的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不过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他哈哈一笑,就换了个风格:
“这些日子里的报告我都看了,你似乎出了不少力,治安和禁毒那边对你评价都还不错。”
我呲牙一笑,心里得瑟,但仍要表现的谦虚。
微笑,点头,害羞,不讲话。
他又问:“对了,距离上次你出的那事儿,过去多久了?”
他说的应该是我闯祸,也就是因为打了一个人渣,才让我到现在还是一名见习警员。
眼下看起来是又要翻旧账的意思,我就低下头,一副认错态度良好的模样,老实回答:“半年多了。”
他点了点头,又让我震惊了一次。
“这样吧,回头写个申请表,然后写一份见习期的工作总结。”
“就按照你们那模板吧,把该报的材料都报一下,看看今年能不能把‘见习’两个字去掉。”
这是······柳暗花明?
我心里当即就多出一份感激,挤了半天没挤出眼泪,只能直勾勾的看着他。
他可能是被我看的有些别扭,就没话找话又补充了一句:
“以后好好干,哪有人能一辈子不犯错误呢?你呀,是个好苗子。”
我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会议已经开始了。
我心里暗自庆幸,终于有一个班算是不白加的了!
会议上,师父给出了第一个方案,那就是林莹莹案、李未未案,做并案处理。
同时成立915专案组,由孟局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师父为副组长。
师姐林鹿竹,作为专案组成员,首先在白板上列举了人物信息,关系图列。
包括法医和痕检那边给出的,可直接作为证据的鉴定结果。
“最新的结果是,七里村的尸体已经通过部分特征证实,其身份就是李未未。”
“林莹莹和李未未在死亡后呈现出来的情形,较为一致,但死亡方式有所不同。”
“林莹莹的死亡时间是9月13号,晚上十点左右。报案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多,死亡后仅一个小时就被发现。”
“而李未未的死亡时间是在9月10号的夜里,发现时间是9月15号,存在侮辱尸体行为。”
她将法医提供的资料,打印后分发了下去,继续讲道:
“李未未脖子上的勒痕具有‘生活反应’,死亡方式是‘机械性窒息’。”
我点了点头,这些情况也在我们的掌握之内。
机械性窒息,说的严谨一些就不仅仅是被勒死这一种了。
包括异物和溺液进入呼吸道造成的死亡,也是机械性窒息的一种。
通常这种死亡方式,发生较快,较为直接,暴力。
但师姐还在继续:
“目前可以证实的是,李未未是被勒死的。从勒痕来看,是有人在背后用手臂作案。”
“在抛尸至七里村这期间,周边路上并未发现被害人血迹。”
“再根据抛尸现场散落的排泄物和血液来看,凶手是在抛尸现场进行的侮辱尸体行为。”
师姐介绍完了现在手上掌握的情况,四周就变得鸦雀无声起来。
我眼看没人要讲话了,又不想一直坐在孟局旁边。
加上我作为两个案子的参与人,了解和掌握的信息是最多,对于我来说也更是个机会。
就鼓起勇气,举了举手。
来到白板前以后,我一碰到案子,瞬间就血脉觉醒了。
再看下面的师父、局长、师兄师姐们的脑袋,就像是看南瓜一样,紧张全无!
“呃,师姐刚才向大家介绍了些基本情况,对此我还有一些看法。”
“我认为,就李未未最终被迫害的程度来看,凶手进行侮辱尸体的行为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
“他能敢在土道上进行操作,那么他一定是十分熟悉当地情况的。这不排除是当地人,或者居住在附近的人。”
我咬了咬牙,继续把话题深入:
“缠绕在李未未脖子上的那根东西,是李未未自己身体上的。”
“我问过周法医,她讲说这应该是,作案人用手从死者下体伸入后,进入子宫,穿过子宫壁,在准确的找到盲肠位置后,将其扯出。”
“而对于林莹莹,则是在林莹莹活着的时候,完成的这些操作的。”
“手法利落,手段残忍,心理素质极强,像是专业人士所为。”
最宠我的师姐冲我鼓励的一笑,上前把工具递给了我。
我挑了个油性笔拿在手里,就在白板上画了几个圈:
“假设这个点为发现李未未尸体的现场,那么这个现场距离最近的村子是1.5公里。”
“而法医判断出,李未未的身高为165cm,体重在45kg,这是一个成年女性相对于来说较为普通的数据。”
“可尽管李未未偏瘦一些,也假设是作案人从最近的村子七里村进行运尸,但靠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无法完成的。”
“同样,李未未脖子的勒痕,也就是死因,恰恰说明了作案人是在受害者背后行凶,这种行凶方式是需要趁人不备的。“
“结论上来讲,作案人要么是跟踪并偷袭了李未未,要么就是这是一起熟人作案。”
“但不管如何,这以上诸多疑点已经指向了其中一点,作案人大概率是单独作案。”
“再者,从李未未尸体来看,她并不像是常规抛尸那般,被装进行李箱等狭小空间内进行运尸。”
“这单独作案,抛尸地点附近又无凶杀现场,所以问题就又来了!”
我卖了个关子,有师兄当即就猜出了我的想法:
“这是得需要交通工具吧?”
我点了点头,又在原本的点上画了一个更大的圈:
“师兄说的没错,这两起案子我接触的最多,现场和我师姐也进行了复勘,包括警犬也扩大了搜索范围。”
“我们没有在抛尸现场周围找到第一案发现场,那么作案人一定存在于使用交通工具的运尸行为。”
“现场的道路并不宽,只有两米多点。因为平时走的人少,两侧的树木长得格外茂盛,所以如果是汽车通过,那会留下很大的痕迹。”
“因此,我们可以排除掉汽车运尸,剩下的有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等等。”
“大家没注意的是,恰巧在被害者的背部,有着那么几条压痕。不长,很细,没有生活反应。”
我推掉了白板上的那些照片,把法医拍下的压痕单独贴在了白板上。
徐卿师兄也急忙戴上眼镜,上前仔细观察了一番,皱眉问道:
“这是绳子勒的?如果没有生活反应,那很可能是运尸途中造成的······凶手把被害者绑在了摩托车上?”
我听完直接就白了他一眼,没等我讲话,我师父就骂了过去:
“你勒一个我看看!这眼睛怎么戴眼镜都不好使儿?”
我解释道:
“如果是用绳子来捆绑,那是一圈一圈的,再怎么着也不会这么短。”
“这在被害者腰部,它这个有个形状你看嘛·····怎么能说是勒痕?
“再说痕迹上没有纹路,它应该是几根光滑的条状物,你再想想嘛——”
“的确是压痕。”师姐打断道:
“电瓶车的后座一般都是皮质的,而这个像是摩托车或者自行车的金属后座。”
“不过摩托车后面的金属架,一般是用来驮运货物,不会这么细。“
“而且如果是摩托车运尸,作案人完全可以放在后座,没理由放到最后面的货运架上。”
“这个压痕的大小和形状,以及粗细,应该是自行车运尸。”
“作案人把尸体横放在自行车后座,通过夜晚进行运尸。”
我点了点头,师姐算是直接打开了我的思路。
师父一直皱着眉,抽空看了我一眼,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我也没藏着掖着,直接就向大家兜了底:
“以自行车为交通工具,通常活动半径可以达到15km,我们可以以抛尸地点为圆心,锁定下第一范围。”
“尸体其他地方没有被捆绑过的痕迹,可以证明运输途中作案人没有使用绳子,以及其他一些物品对尸体进行固定。”
“那这么一来,作案人只能采用推行的方式前进。”
“这不仅说明作案人抛尸心切,办事急促,还说明了他的活动半径大幅度下降。”
“从以上几点来看,我们甚至可以把第一案发现场的范围,缩小至方圆三公里以内,甚至更近。”
楚局看我的眼神也多出了些欣赏,不过一分析上案情我就上头,一上头就顾不上任何人。
画了关系图,继续深入:
“咱们再继续聊一下和林莹莹的关系,林莹莹的被杀十分残忍,且是有计划有预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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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咋咋呼呼的来到会议室的师兄,一瞥眼看到前排坐着的是孟局后,都变得鸦雀无声。
我呢,是又不敢喘气,又得憋笑。只能使劲低着头,尽量藏起我这张俊俏的白脸。
巧不巧的,真是越不想什么越会发生什么。愣个神的功夫,孟局一侧身子就向我搭话了:
“小何也参与了这个案子啊?”
我心想你眼瞎吗,不然我坐在这里干嘛?真是没话找话!
但是我嘴上可不能这么说,我只能嘿嘿一笑:
“嗯······对!”
“现场我去勘察的,李未未的信息也是我查的,所以·····我算是比较了解这个案子的人了······”
我是真怕他把我撵出专案组,眼下只能努力的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不过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他哈哈一笑,就换了个风格:
“这些日子里的报告我都看了,你似乎出了不少力,治安和禁毒那边对你评价都还不错。”
我呲牙一笑,心里得瑟,但仍要表现的谦虚。
微笑,点头,害羞,不讲话。
他又问:“对了,距离上次你出的那事儿,过去多久了?”
他说的应该是我闯祸,也就是因为打了一个人渣,才让我到现在还是一名见习警员。
眼下看起来是又要翻旧账的意思,我就低下头,一副认错态度良好的模样,老实回答:“半年多了。”
他点了点头,又让我震惊了一次。
“这样吧,回头写个申请表,然后写一份见习期的工作总结。”
“就按照你们那模板吧,把该报的材料都报一下,看看今年能不能把‘见习’两个字去掉。”
这是······柳暗花明?
我心里当即就多出一份感激,挤了半天没挤出眼泪,只能直勾勾的看着他。
他可能是被我看的有些别扭,就没话找话又补充了一句:
“以后好好干,哪有人能一辈子不犯错误呢?你呀,是个好苗子。”
我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会议已经开始了。
我心里暗自庆幸,终于有一个班算是不白加的了!
会议上,师父给出了第一个方案,那就是林莹莹案、李未未案,做并案处理。
同时成立915专案组,由孟局亲自担任专案组组长,师父为副组长。
师姐林鹿竹,作为专案组成员,首先在白板上列举了人物信息,关系图列。
包括法医和痕检那边给出的,可直接作为证据的鉴定结果。
“最新的结果是,七里村的尸体已经通过部分特征证实,其身份就是李未未。”
“林莹莹和李未未在死亡后呈现出来的情形,较为一致,但死亡方式有所不同。”
“林莹莹的死亡时间是9月13号,晚上十点左右。报案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多,死亡后仅一个小时就被发现。”
“而李未未的死亡时间是在9月10号的夜里,发现时间是9月15号,存在侮辱尸体行为。”
她将法医提供的资料,打印后分发了下去,继续讲道:
“李未未脖子上的勒痕具有‘生活反应’,死亡方式是‘机械性窒息’。”
我点了点头,这些情况也在我们的掌握之内。
机械性窒息,说的严谨一些就不仅仅是被勒死这一种了。
包括异物和溺液进入呼吸道造成的死亡,也是机械性窒息的一种。
通常这种死亡方式,发生较快,较为直接,暴力。
但师姐还在继续:
“目前可以证实的是,李未未是被勒死的。从勒痕来看,是有人在背后用手臂作案。”
“在抛尸至七里村这期间,周边路上并未发现被害人血迹。”
“再根据抛尸现场散落的排泄物和血液来看,凶手是在抛尸现场进行的侮辱尸体行为。”
师姐介绍完了现在手上掌握的情况,四周就变得鸦雀无声起来。
我眼看没人要讲话了,又不想一直坐在孟局旁边。
加上我作为两个案子的参与人,了解和掌握的信息是最多,对于我来说也更是个机会。
就鼓起勇气,举了举手。
来到白板前以后,我一碰到案子,瞬间就血脉觉醒了。
再看下面的师父、局长、师兄师姐们的脑袋,就像是看南瓜一样,紧张全无!
“呃,师姐刚才向大家介绍了些基本情况,对此我还有一些看法。”
“我认为,就李未未最终被迫害的程度来看,凶手进行侮辱尸体的行为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
“他能敢在土道上进行操作,那么他一定是十分熟悉当地情况的。这不排除是当地人,或者居住在附近的人。”
我咬了咬牙,继续把话题深入:
“缠绕在李未未脖子上的那根东西,是李未未自己身体上的。”
“我问过周法医,她讲说这应该是,作案人用手从死者下体伸入后,进入子宫,穿过子宫壁,在准确的找到盲肠位置后,将其扯出。”
“而对于林莹莹,则是在林莹莹活着的时候,完成的这些操作的。”
“手法利落,手段残忍,心理素质极强,像是专业人士所为。”
最宠我的师姐冲我鼓励的一笑,上前把工具递给了我。
我挑了个油性笔拿在手里,就在白板上画了几个圈:
“假设这个点为发现李未未尸体的现场,那么这个现场距离最近的村子是1.5公里。”
“而法医判断出,李未未的身高为165cm,体重在45kg,这是一个成年女性相对于来说较为普通的数据。”
“可尽管李未未偏瘦一些,也假设是作案人从最近的村子七里村进行运尸,但靠一个人的力量还是无法完成的。”
“同样,李未未脖子的勒痕,也就是死因,恰恰说明了作案人是在受害者背后行凶,这种行凶方式是需要趁人不备的。“
“结论上来讲,作案人要么是跟踪并偷袭了李未未,要么就是这是一起熟人作案。”
“但不管如何,这以上诸多疑点已经指向了其中一点,作案人大概率是单独作案。”
“再者,从李未未尸体来看,她并不像是常规抛尸那般,被装进行李箱等狭小空间内进行运尸。”
“这单独作案,抛尸地点附近又无凶杀现场,所以问题就又来了!”
我卖了个关子,有师兄当即就猜出了我的想法:
“这是得需要交通工具吧?”
我点了点头,又在原本的点上画了一个更大的圈:
“师兄说的没错,这两起案子我接触的最多,现场和我师姐也进行了复勘,包括警犬也扩大了搜索范围。”
“我们没有在抛尸现场周围找到第一案发现场,那么作案人一定存在于使用交通工具的运尸行为。”
“现场的道路并不宽,只有两米多点。因为平时走的人少,两侧的树木长得格外茂盛,所以如果是汽车通过,那会留下很大的痕迹。”
“因此,我们可以排除掉汽车运尸,剩下的有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等等。”
“大家没注意的是,恰巧在被害者的背部,有着那么几条压痕。不长,很细,没有生活反应。”
我推掉了白板上的那些照片,把法医拍下的压痕单独贴在了白板上。
徐卿师兄也急忙戴上眼镜,上前仔细观察了一番,皱眉问道:
“这是绳子勒的?如果没有生活反应,那很可能是运尸途中造成的······凶手把被害者绑在了摩托车上?”
我听完直接就白了他一眼,没等我讲话,我师父就骂了过去:
“你勒一个我看看!这眼睛怎么戴眼镜都不好使儿?”
我解释道:
“如果是用绳子来捆绑,那是一圈一圈的,再怎么着也不会这么短。”
“这在被害者腰部,它这个有个形状你看嘛·····怎么能说是勒痕?
“再说痕迹上没有纹路,它应该是几根光滑的条状物,你再想想嘛——”
“的确是压痕。”师姐打断道:
“电瓶车的后座一般都是皮质的,而这个像是摩托车或者自行车的金属后座。”
“不过摩托车后面的金属架,一般是用来驮运货物,不会这么细。“
“而且如果是摩托车运尸,作案人完全可以放在后座,没理由放到最后面的货运架上。”
“这个压痕的大小和形状,以及粗细,应该是自行车运尸。”
“作案人把尸体横放在自行车后座,通过夜晚进行运尸。”
我点了点头,师姐算是直接打开了我的思路。
师父一直皱着眉,抽空看了我一眼,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我也没藏着掖着,直接就向大家兜了底:
“以自行车为交通工具,通常活动半径可以达到15km,我们可以以抛尸地点为圆心,锁定下第一范围。”
“尸体其他地方没有被捆绑过的痕迹,可以证明运输途中作案人没有使用绳子,以及其他一些物品对尸体进行固定。”
“那这么一来,作案人只能采用推行的方式前进。”
“这不仅说明作案人抛尸心切,办事急促,还说明了他的活动半径大幅度下降。”
“从以上几点来看,我们甚至可以把第一案发现场的范围,缩小至方圆三公里以内,甚至更近。”
楚局看我的眼神也多出了些欣赏,不过一分析上案情我就上头,一上头就顾不上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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