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孔兵(上)
小说:六零:饥荒年当伙夫,社员都被馋哭了作者:经年素秋字数:2700更新时间 : 2024-12-28 09:34:22
“我看也是,这天气一天天转暖,咱们也该动身了,还有啊,你看小满这头发,都快赶上我闺女了。”
马秀莲插话道。
一个冬天过去,四个人都养的不错,尤其是古小满变化最大,此刻这家伙的身高已经跟老爹一般高,足有一米八以上了。
齐肩长发加上一张国字脸,深邃发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阔嘴唇,因为发育原因,上下嘴唇已经长了浓密的胡须,要不是衣衫褴褛给形象打了差评,绝对的的帅气男孩一枚。
古孝贤看了看儿子,心里甚是满意,有人说男孩是父亲的传承,生命的延续,大多数父亲,都能从男孩身上看到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小满,把你的剔骨刀给我。”
看着儿子的长头发,古孝贤摸了摸自己脑袋,头发花白也长的不像样子,加上一脸的胡子,绝对妥妥的野人近亲。
“干啥?”
古小满一边把剔骨刀递给老爹,一边习惯性的问道。
“当然是剃头了,难不成用来杀你!”
古小满撇了撇嘴:“成天说我说话噎人,我看这就是遗传。
对了……您原来不是有把剃头刀子吗,怎么不见您用了。”
古孝贤拿着剔骨刀摇头:“不知道啥时候弄丢了,要不然咱爷俩的头发能长成这样子,跟野人都差不多了。”
“这玩意能行吗?”
“可以的,剔骨刀磨一下很锋利的,先拿你的脑袋头发试试,不行了再说。”
古小满听到这话脸色有些腻歪,从小到大都是老爹给自己剃头的,最近几年,老头子似乎有点眼花,手也有些许颤抖,动不动就会刮破自己头皮,现在换把剔骨刀,还要拿自己试试。
“您还是我亲爹吗,居然拿我的头发试,不行我来吧,先给您剃,剃完了再给我剃。”
马秀莲和李小雅都笑了,古孝贤把剔骨刀递给儿子。
“还是我来吧!”
马秀莲从古小满手里接过刀子。
“婶子,你会剃头吗?”
古小满有点担心,这玩意有一定的危险性,整不好就是一个口子,不是开玩笑的。
“放心吧,娘以前经常给爷爷和爹剃头的,保证划不伤你们爷俩的。”
于是半个钟头后,四个人就多了两个大秃瓢,铮明瓦亮的跟大灯泡子似的。
“一下子凉快多了。”
古孝贤摸着光秃秃的脑门说道。
“我觉得以后不能剃光头了,不好看呢!”
古小满看着李小雅尬笑。
古孝贤没搭理他,走到山洞后的裂缝处抬头看。
一个冬天过去,风干的狼肉和鬣羚肉都吃的差不多了,此刻还挂了几条鱼干和两块狼肉,硬邦邦的跟石头一样。
靠崖壁的一侧,堆放着几个粗糙的藤条筐子,此刻都已经见底,没多少东西了。
“那咱们就动身吧,这里再好也不是家,不能一辈子待在这儿。”
说真的四个人此刻都有点不愿意离开的意思,逃荒路上,也许就这段日子过得还算舒心,不缺吃的,也不用感受跟人要饭的尴尬和羞愧。
尤其是古小满和李小雅,偌大的山林就像是家一样,俩人自由自在在山里疯跑,采野果,挖蕨根,采蘑菇,挖野菜,套鸟、狩猎……等等。
俩人在不知不觉间更加熟悉,除了没有点破最后那层窗户纸之外,几乎就是一对形影不离的情侣。
“就是的,现在咱们连咸盐也没了,一顿两顿没有盐还行,时间久了身体会出问题的。”
马秀莲说道,然后仔细打量着山洞里的一切,在这里生活了整个冬季,似乎都有感情了。
“那咱们就收拾东西,小满煮饭,咱们一会吃完东西就走,一个破山洞,没啥留恋的。”
于是几个人齐动手,收拾铺盖的收拾铺盖,煮饭的煮饭。
之前养在洞里的红腹锦鸡倒底也没有生蛋,这玩意不是鸡,生蛋繁殖是有季节性的,最后还是被杀了吃肉的命。
为了方便携带,马秀莲还把缝起来的狼皮褥子重新拆开,一家两张带着也容易。
今天的早饭很丰盛,古小满炖了一条鱼干,切了些肉干,等炖煮熟了又往里加了点干蘑菇和板栗仁。
吃完饭后,四个人各自背着一个行李卷上路。
这趟在山里猫冬,不仅都养好了身体,还多了几张狼皮褥子,几件狼皮马甲,加上原来的铺盖卷,行李还多了些。
往东走了大概两个多礼拜后,两家人从出山再到进山。
眼前又一次要进山了,这次的大山比之前猫冬的雀山更加雄伟和绵延。
跟当地人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伏牛山,翻过伏牛山后不远,就是陕西境内了。
伏牛山属于秦岭东段支脉,位于豫州西部,西北至东南走向,长两百多公里,宽约五六十公里,山脉规模巨大,山势异常高峻,其中西北段山体宽阔完整,山势高峻雄伟,由此向东南分支解体,山势也逐渐低缓而分散,最后变为低山丘陵。
伏牛山因山体高差悬殊,在季风气候的条件下,热量分布差异显著。北坡属暖温带,南坡属亚热带。另外伏牛山脉还构成了黄河、淮河和长江三大水系的重要分水岭。
距离山脚不到半天的路程,有一个中型村落,四个人打算在这里临时休息,顺便跟村民讨些吃食。
当村里人看见四个人后,不用想都知道这是逃荒的一家人,特征太明显了,每人背着一个铺盖卷不说,衣衫褴褛都不足以形容惨像,尤其是古小满,说是衣不蔽体才比较贴合他的形象。
裤子太短露出脚脖子,像是现在的八分裤,上衣袖子才到小臂一半,要不是天气转暖,这衣服绝对能扛不住冻,关键问题是不合身啊,就像是大马猴顶了个小号的鞍子,已经开春,头顶还顶了个难看的兔皮帽子,简直丑到姥姥家了。
“汪……汪汪!”
就在四个人走到村子尾的时候,一条大狼狗吼叫着冲过来,后边还跟着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
“小满别打。”
古小满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要打狗,却被老爹叫住了。
几个人连狼群都杀过,更何况一条狗。但是有句古话,打狗也得看主人,他们一群要饭的,绝不能随便伸手。
“黑子停下!”
一声震雷般的声音响起,一个壮汉出现在小男孩身后。
大狼狗听到这一声喊叫,顿时摇着尾巴掉头,朝着壮汉跑过去了,小男孩不满的用一根树枝抽打它,似乎对它不理自己很愤怒。
“打死你个喂不熟的老狗。”
“小灰别打,黑子已经老眼昏花了,可能都没几天活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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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秀莲插话道。
一个冬天过去,四个人都养的不错,尤其是古小满变化最大,此刻这家伙的身高已经跟老爹一般高,足有一米八以上了。
齐肩长发加上一张国字脸,深邃发亮的眼睛,高挺的鼻梁,阔嘴唇,因为发育原因,上下嘴唇已经长了浓密的胡须,要不是衣衫褴褛给形象打了差评,绝对的的帅气男孩一枚。
古孝贤看了看儿子,心里甚是满意,有人说男孩是父亲的传承,生命的延续,大多数父亲,都能从男孩身上看到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小满,把你的剔骨刀给我。”
看着儿子的长头发,古孝贤摸了摸自己脑袋,头发花白也长的不像样子,加上一脸的胡子,绝对妥妥的野人近亲。
“干啥?”
古小满一边把剔骨刀递给老爹,一边习惯性的问道。
“当然是剃头了,难不成用来杀你!”
古小满撇了撇嘴:“成天说我说话噎人,我看这就是遗传。
对了……您原来不是有把剃头刀子吗,怎么不见您用了。”
古孝贤拿着剔骨刀摇头:“不知道啥时候弄丢了,要不然咱爷俩的头发能长成这样子,跟野人都差不多了。”
“这玩意能行吗?”
“可以的,剔骨刀磨一下很锋利的,先拿你的脑袋头发试试,不行了再说。”
古小满听到这话脸色有些腻歪,从小到大都是老爹给自己剃头的,最近几年,老头子似乎有点眼花,手也有些许颤抖,动不动就会刮破自己头皮,现在换把剔骨刀,还要拿自己试试。
“您还是我亲爹吗,居然拿我的头发试,不行我来吧,先给您剃,剃完了再给我剃。”
马秀莲和李小雅都笑了,古孝贤把剔骨刀递给儿子。
“还是我来吧!”
马秀莲从古小满手里接过刀子。
“婶子,你会剃头吗?”
古小满有点担心,这玩意有一定的危险性,整不好就是一个口子,不是开玩笑的。
“放心吧,娘以前经常给爷爷和爹剃头的,保证划不伤你们爷俩的。”
于是半个钟头后,四个人就多了两个大秃瓢,铮明瓦亮的跟大灯泡子似的。
“一下子凉快多了。”
古孝贤摸着光秃秃的脑门说道。
“我觉得以后不能剃光头了,不好看呢!”
古小满看着李小雅尬笑。
古孝贤没搭理他,走到山洞后的裂缝处抬头看。
一个冬天过去,风干的狼肉和鬣羚肉都吃的差不多了,此刻还挂了几条鱼干和两块狼肉,硬邦邦的跟石头一样。
靠崖壁的一侧,堆放着几个粗糙的藤条筐子,此刻都已经见底,没多少东西了。
“那咱们就动身吧,这里再好也不是家,不能一辈子待在这儿。”
说真的四个人此刻都有点不愿意离开的意思,逃荒路上,也许就这段日子过得还算舒心,不缺吃的,也不用感受跟人要饭的尴尬和羞愧。
尤其是古小满和李小雅,偌大的山林就像是家一样,俩人自由自在在山里疯跑,采野果,挖蕨根,采蘑菇,挖野菜,套鸟、狩猎……等等。
俩人在不知不觉间更加熟悉,除了没有点破最后那层窗户纸之外,几乎就是一对形影不离的情侣。
“就是的,现在咱们连咸盐也没了,一顿两顿没有盐还行,时间久了身体会出问题的。”
马秀莲说道,然后仔细打量着山洞里的一切,在这里生活了整个冬季,似乎都有感情了。
“那咱们就收拾东西,小满煮饭,咱们一会吃完东西就走,一个破山洞,没啥留恋的。”
于是几个人齐动手,收拾铺盖的收拾铺盖,煮饭的煮饭。
之前养在洞里的红腹锦鸡倒底也没有生蛋,这玩意不是鸡,生蛋繁殖是有季节性的,最后还是被杀了吃肉的命。
为了方便携带,马秀莲还把缝起来的狼皮褥子重新拆开,一家两张带着也容易。
今天的早饭很丰盛,古小满炖了一条鱼干,切了些肉干,等炖煮熟了又往里加了点干蘑菇和板栗仁。
吃完饭后,四个人各自背着一个行李卷上路。
这趟在山里猫冬,不仅都养好了身体,还多了几张狼皮褥子,几件狼皮马甲,加上原来的铺盖卷,行李还多了些。
往东走了大概两个多礼拜后,两家人从出山再到进山。
眼前又一次要进山了,这次的大山比之前猫冬的雀山更加雄伟和绵延。
跟当地人一打听,才知道这是伏牛山,翻过伏牛山后不远,就是陕西境内了。
伏牛山属于秦岭东段支脉,位于豫州西部,西北至东南走向,长两百多公里,宽约五六十公里,山脉规模巨大,山势异常高峻,其中西北段山体宽阔完整,山势高峻雄伟,由此向东南分支解体,山势也逐渐低缓而分散,最后变为低山丘陵。
伏牛山因山体高差悬殊,在季风气候的条件下,热量分布差异显著。北坡属暖温带,南坡属亚热带。另外伏牛山脉还构成了黄河、淮河和长江三大水系的重要分水岭。
距离山脚不到半天的路程,有一个中型村落,四个人打算在这里临时休息,顺便跟村民讨些吃食。
当村里人看见四个人后,不用想都知道这是逃荒的一家人,特征太明显了,每人背着一个铺盖卷不说,衣衫褴褛都不足以形容惨像,尤其是古小满,说是衣不蔽体才比较贴合他的形象。
裤子太短露出脚脖子,像是现在的八分裤,上衣袖子才到小臂一半,要不是天气转暖,这衣服绝对能扛不住冻,关键问题是不合身啊,就像是大马猴顶了个小号的鞍子,已经开春,头顶还顶了个难看的兔皮帽子,简直丑到姥姥家了。
“汪……汪汪!”
就在四个人走到村子尾的时候,一条大狼狗吼叫着冲过来,后边还跟着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
“小满别打。”
古小满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就要打狗,却被老爹叫住了。
几个人连狼群都杀过,更何况一条狗。但是有句古话,打狗也得看主人,他们一群要饭的,绝不能随便伸手。
“黑子停下!”
一声震雷般的声音响起,一个壮汉出现在小男孩身后。
大狼狗听到这一声喊叫,顿时摇着尾巴掉头,朝着壮汉跑过去了,小男孩不满的用一根树枝抽打它,似乎对它不理自己很愤怒。
“打死你个喂不熟的老狗。”
“小灰别打,黑子已经老眼昏花了,可能都没几天活头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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