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章 我在汉末写刘备文
小说:三国:夫人,我乃正经人家作者:树叶里的星星字数:3069更新时间 : 2024-11-06 03:57:33
队长甄昊见张遂神色古怪地看着自己,心脏悬在喉咙口,紧张道:“怎么,不认识吗?”
这要是真不认识,他要埋了张遂!
今天吊足了自己的胃口,结果竟然是个假书生!
张遂道:“倒是认识,我只是好奇,竟然会有这等文字。”
队长甄昊顿时松了口气,咧嘴笑出声道:“认得就好!认得就好!”
指了指剩余竹简,队长甄昊道:“那你赶紧整理,念给我听!”
说完,仿佛怕张遂不好好念似的,他直接掏出二十枚铜钱,递给张遂道:“这个,你拿着。”
“不亏待你。”
张遂也不客气。
接过铜钱,张遂这才整理了一番这堆竹简。
还真是刘备文!
但是,可以看出,写这刘备文的人水平真不咋的。
整篇刘备文大约五百字。
写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民进入一个名门家里做下人。
之后,名门里的小姐爱上了他。
两人日日夜夜幽会,做尽了男女之事。
但是,做男女之事时,除了“黑发杂糅”这等极其粗鄙的词,就没有其他形容。
过程,全是那名门小姐的叫声。
张遂整理完,叹了口气。
他之前好奇的心彻底平淡了下来。
队长甄昊见他这般神情,忙问道:“怎么了,有何问题?”
“这篇文章,可是我花了一百个铜板才买到的!”
张遂看向队长甄昊道:“队长,恕我直言,这写的什么玩意?粗制滥造。”
张遂很想说,连小学生写的都比这好!
队长甄昊听张遂这么一说,顿时来了兴致道:“那你会写吗?你要是能写,一篇文章——”
队长甄昊一咬牙,从房间一木箱子里取出一卷绸缎,塞到张遂怀里道:“一丈绸缎,如何?”
张遂当即拍板道:“好!”
现在是兴平元年。
根据史书记载和这具身体的记忆,现在用的铜钱是五铢钱。
但是,这五铢钱,已经不是黄巾起义以前的五铢钱了。
因为铜的产量不足,从董卓开始,朝廷就大肆发放“变了质”的五铢钱。
这“变了质”体现最为明确的一点,就是质量削减了。
也以为这个原因,铜钱的购买力越来越差。
到了如今兴平元年,百姓之前流通的交易手段变成了各类布匹。
比如麻布。
比如绸缎。
这些布匹,成了硬流通。
有一丈绸缎,可以买好几只鸡鸭!
买一箩筐的干饼!
至少,短时间内,不用挨饿了!
张遂笑着对队长甄昊道:“不过,得等有笔墨纸砚。今天方阿狗在筹集,队长在等等。”
队长甄昊翻了个白眼。
开什么玩笑!
等方阿狗筹集这些,那这些东西就不是我的了!
强行占据那东西,到时候这些人就会说我以权谋私了!
队长甄昊又爬到床下,搜出了一个木盒子,里面堆叠着一叠厚厚的纸张,还有毛笔和砚台。
不过,这些纸张并不是后世那些白纸。
甚至连张遂小时候用的那种最廉价的草稿纸都不如。
确切地说,是农村逢年过节烧的那种草纸!
黄色的。
而且很是粗糙。
甚至能够看到纸张上面的原材料。
而且,这些黄纸上还写着字。
这些字没有几个。
这些纸也是乱糟糟的。
感觉像是有人在写字的时候,非常烦躁,写了几个字,觉得不合心意,将纸揉成一团,然后扔掉,被人捡起来,摊平了似的。
毛笔也有些凄惨。
那笔刷都掉了大半的毛。
而且,笔刷上有干涸的墨汁。
至于砚台,则是一小块。
队长甄昊盘坐在张遂身前,恋恋不舍地把玩着砚台,神色无比怀念道:“之前,大公子在世的时候,我贴身保护。”
“大公子生病,脾气不好。”
“写字的时候,有时候剧烈咳嗽,他就会生了气,将这些东西扔掉。”
“我就趁大公子离开后,悄悄捡起来,藏起来。”
“大公子死后,我就被调到来管理部曲了。”
张遂点了点头。
难怪。
在这个汉末,世家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唯一有个公平的地方,那就是——很少善终,基本上都会病死。
而且,世家子弟也会很早病死。
比如,陈登、周瑜、鲁肃、郭嘉、戏志才、曹冲等等。
因为,这个时代,医术太落后了。
张遂直接站起身。
他却没有用毛笔写。
这具身体就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张遂自己倒是会写字,只能写简体字。
可问题是,他从小就没有学过毛笔。
从学写字开始,是铅笔,之后是圆珠笔、水笔。
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
因此,他不会写毛笔字。
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让队长甄昊磨砚台,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他看过不少刘备文。
论刘备文,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
高三的时候,他的同桌,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平日里非常腼腆。
但是,写起来的刘备文,那行有流水,各种细腻,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
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
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都有。
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直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参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遗失了。
为此,他还遗憾了很久。
他的文笔,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
但是,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
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
写完之后,张遂吹干墨迹。
他的脸色有些发烫。
曹。
太猥琐了!
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
然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队长甄昊那一脸震撼的神情时,这种羞耻感又散尽了。
队长甄昊啧啧称奇道:“张遂,行啊,你,简直了!”
“短短时间内,竟然写出如此多的文字。”
“就是家主在世时,也没有你这么厉害!”
“家主可是当过县令的人!”
张遂挠了挠脸,哈哈笑了一声道:“小意思小意思!”
这队长甄昊,夸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怎么敢和人家县令比?
县令人家是治理国事。
自己这是写猥琐而毫无营养的刘备文。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队长甄昊再看张遂,突然觉得,这张遂,简直就是非凡人啊!
绝对是大才!
有机会,向管家推荐。
这张遂要是能够在甄家立稳脚跟,自己这个推荐人,也能混得更好。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事情让张遂做。
队长甄昊一脸期盼而讨好地道:“那什么,张遂,现在能否念来听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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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是真不认识,他要埋了张遂!
今天吊足了自己的胃口,结果竟然是个假书生!
张遂道:“倒是认识,我只是好奇,竟然会有这等文字。”
队长甄昊顿时松了口气,咧嘴笑出声道:“认得就好!认得就好!”
指了指剩余竹简,队长甄昊道:“那你赶紧整理,念给我听!”
说完,仿佛怕张遂不好好念似的,他直接掏出二十枚铜钱,递给张遂道:“这个,你拿着。”
“不亏待你。”
张遂也不客气。
接过铜钱,张遂这才整理了一番这堆竹简。
还真是刘备文!
但是,可以看出,写这刘备文的人水平真不咋的。
整篇刘备文大约五百字。
写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民进入一个名门家里做下人。
之后,名门里的小姐爱上了他。
两人日日夜夜幽会,做尽了男女之事。
但是,做男女之事时,除了“黑发杂糅”这等极其粗鄙的词,就没有其他形容。
过程,全是那名门小姐的叫声。
张遂整理完,叹了口气。
他之前好奇的心彻底平淡了下来。
队长甄昊见他这般神情,忙问道:“怎么了,有何问题?”
“这篇文章,可是我花了一百个铜板才买到的!”
张遂看向队长甄昊道:“队长,恕我直言,这写的什么玩意?粗制滥造。”
张遂很想说,连小学生写的都比这好!
队长甄昊听张遂这么一说,顿时来了兴致道:“那你会写吗?你要是能写,一篇文章——”
队长甄昊一咬牙,从房间一木箱子里取出一卷绸缎,塞到张遂怀里道:“一丈绸缎,如何?”
张遂当即拍板道:“好!”
现在是兴平元年。
根据史书记载和这具身体的记忆,现在用的铜钱是五铢钱。
但是,这五铢钱,已经不是黄巾起义以前的五铢钱了。
因为铜的产量不足,从董卓开始,朝廷就大肆发放“变了质”的五铢钱。
这“变了质”体现最为明确的一点,就是质量削减了。
也以为这个原因,铜钱的购买力越来越差。
到了如今兴平元年,百姓之前流通的交易手段变成了各类布匹。
比如麻布。
比如绸缎。
这些布匹,成了硬流通。
有一丈绸缎,可以买好几只鸡鸭!
买一箩筐的干饼!
至少,短时间内,不用挨饿了!
张遂笑着对队长甄昊道:“不过,得等有笔墨纸砚。今天方阿狗在筹集,队长在等等。”
队长甄昊翻了个白眼。
开什么玩笑!
等方阿狗筹集这些,那这些东西就不是我的了!
强行占据那东西,到时候这些人就会说我以权谋私了!
队长甄昊又爬到床下,搜出了一个木盒子,里面堆叠着一叠厚厚的纸张,还有毛笔和砚台。
不过,这些纸张并不是后世那些白纸。
甚至连张遂小时候用的那种最廉价的草稿纸都不如。
确切地说,是农村逢年过节烧的那种草纸!
黄色的。
而且很是粗糙。
甚至能够看到纸张上面的原材料。
而且,这些黄纸上还写着字。
这些字没有几个。
这些纸也是乱糟糟的。
感觉像是有人在写字的时候,非常烦躁,写了几个字,觉得不合心意,将纸揉成一团,然后扔掉,被人捡起来,摊平了似的。
毛笔也有些凄惨。
那笔刷都掉了大半的毛。
而且,笔刷上有干涸的墨汁。
至于砚台,则是一小块。
队长甄昊盘坐在张遂身前,恋恋不舍地把玩着砚台,神色无比怀念道:“之前,大公子在世的时候,我贴身保护。”
“大公子生病,脾气不好。”
“写字的时候,有时候剧烈咳嗽,他就会生了气,将这些东西扔掉。”
“我就趁大公子离开后,悄悄捡起来,藏起来。”
“大公子死后,我就被调到来管理部曲了。”
张遂点了点头。
难怪。
在这个汉末,世家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唯一有个公平的地方,那就是——很少善终,基本上都会病死。
而且,世家子弟也会很早病死。
比如,陈登、周瑜、鲁肃、郭嘉、戏志才、曹冲等等。
因为,这个时代,医术太落后了。
张遂直接站起身。
他却没有用毛笔写。
这具身体就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
张遂自己倒是会写字,只能写简体字。
可问题是,他从小就没有学过毛笔。
从学写字开始,是铅笔,之后是圆珠笔、水笔。
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
因此,他不会写毛笔字。
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让队长甄昊磨砚台,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
读高中的时候,他看过不少刘备文。
论刘备文,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
高三的时候,他的同桌,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平日里非常腼腆。
但是,写起来的刘备文,那行有流水,各种细腻,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
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
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都有。
他一直都保存了的。
直到大学毕业之后,他参加工作,一次搬家,不小心遗失了。
为此,他还遗憾了很久。
他的文笔,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
但是,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
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
写完之后,张遂吹干墨迹。
他的脸色有些发烫。
曹。
太猥琐了!
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
然而,当他抬起头,看到队长甄昊那一脸震撼的神情时,这种羞耻感又散尽了。
队长甄昊啧啧称奇道:“张遂,行啊,你,简直了!”
“短短时间内,竟然写出如此多的文字。”
“就是家主在世时,也没有你这么厉害!”
“家主可是当过县令的人!”
张遂挠了挠脸,哈哈笑了一声道:“小意思小意思!”
这队长甄昊,夸得他都不好意思了。
他怎么敢和人家县令比?
县令人家是治理国事。
自己这是写猥琐而毫无营养的刘备文。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
队长甄昊再看张遂,突然觉得,这张遂,简直就是非凡人啊!
绝对是大才!
有机会,向管家推荐。
这张遂要是能够在甄家立稳脚跟,自己这个推荐人,也能混得更好。
不过,在此之前,还有事情让张遂做。
队长甄昊一脸期盼而讨好地道:“那什么,张遂,现在能否念来听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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