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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渣男之上,天下大同

小说:诸天吃瓜:从玫瑰的故事当哥开始作者:六朝私记字数:3531更新时间 : 2024-09-17 09:19:23
    春节过后,时间悄然加快。

    而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黄家二老也是逐渐接受了自己有两个儿媳妇这件事。

    虽然黄母有时候在跟家属楼那边的街坊邻居聊天时,总是会不自然的将有关自家儿子儿媳的话题给略过。

    但是当她回家后,却又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怎么说呢?虽然老太太是个高级知识分子,但是也是一个母亲。

    刚开始对于儿子找两个媳妇这件事吴教授是既生气又不耻,这种行为违背了她所受的现代高等素质教育所塑造的普世价值观。

    但是在传统理念中,这又何尝不是自己儿子的一种本事的体现?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谁又知道老太太有没有在老伴儿面前抱怨儿子花心的同时,也随口说一句自己为儿子而骄傲呢?

    而且,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联纽带,会随着子女的成长而逐渐减少,在客观环境中,一旦子女斩断了与父母的经济纽带,那么就意味着子女将彻底不用再依附于父母。

    之后,二者之间将只剩下亲情这一主观因素的纽带来维系感情,而这条纽带,既可以粗壮,也可以薄弱。

    粗壮的时候子女可能会被父母随意操纵,就像那种“妈宝男”“爹宝女”。

    呃,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万事听从父母意见的儿女,并非那种正常尊敬爱护父母却被妖魔化的儿女。

    而在纽带薄弱的时候,极有可能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白眼狼”。

    当然,这也并非全靠子女维系,父母也有责任,毕竟除了天生反骨,也有一种是“父母不慈儿女不孝”。

    但无论是哪种纽带,对于穿越过来的黄振华来说,一切都不存在。

    经济纽带不必说,至于亲情纽带,对于他这种本就是有着成年人思想的穿越人士,几乎不可能让他对别人产生孺慕之情。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黄父黄母还真就是他的“生物爹妈”。

    只不过因为他知道二老的性格,尊重子女,不会对他指手画脚,相处起来也不会令他感觉到不舒服,所以他自然不介意认下这对便宜父母,正常处好关系就行。

    所以他知道二老对于他这次带白晓荷回家,刚开始可能难以接受,但是各种因素下也不会真要逼着他跟白晓荷分手,而且最后也会慢慢接受。

    他带白晓荷回来,一是给晓荷和白父交代,二是因为如今晓荷在他的事业与生活中也开始深入绑定,身边的小圈子也都知道了两人的关系,与其等到以后被二老知道再闹出波折,索性提前主动摊开。

    渣男为什么脚踩两条船总会出事,就是因为他们先对两条船互相隐瞒,随后又对码头、救生员、锁链等等所有环节隐瞒,最终一个浪打来就会翻船落水。

    黄振华前世有个做过人口普查的朋友,他知道其实在国内有不少人脚踩几条船还能在家和和睦睦一起过日子。

    而且,这些人并非都是所谓的富豪,中产阶层甚至普通男性都有。

    他们这种已经不能说是渣男,早已脱离了渣男这种低级范畴,真正达到了泡妞大同的境界。

    嗯……‘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古人早有指引。

    所以,他们都可以,我黄振华为什么不行?

    同时,黄父黄母也深知儿子如今是真的翅膀很硬,他们也不是那种专横的父母,也不是有着道德洁癖的卫道士。

    儿子既然主动跟他们摊牌,就摆明了不会被他们轻易改变自己的做法。

    更何况人家小沈跟小白都没说什么,他们何必要做伤害大家感情的事情呢?

    道德问题既然不是几十年前,那就不用往大了说,大事化小就是家事,小事化了就是没事。

    更更何况的是,之前锅都分好了,这件事,黄振华有责任、黄父黄母有责任、黄亦玫也有责任!

    二老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乐呵呵的接受这第二个儿媳了。

    只不过,在春节结束后,黄振华返回魔都前,黄母又偷偷拉着他到一边问他。

    “振华,你不会在外面还给我找了别的儿媳吧?”

    黄振华当即摸着良心保证道:“放心,绝对没有别的儿媳了!”

    她们不是儿媳,是你儿子的队友。

    ……

    回到魔都后,一切事情又走上了正轨。

    去年定下的计划,也在今年有条不紊的开展。

    沈佳宜如今除了抄经和雕塑外,也多了一件盯着这边美术馆设计的事情。

    为此,黄振华还特地将在京城的建筑设计公司的团队带来,毕竟这个项目确实挺大的。

    呃……周士辉也过来了,虽然他口口声声说是为了这边项目负责,但是黄振华一眼就看穿了对方的想法。

    古有一见杨过误终身,今有一见玫瑰误终身。

    ……

    方协文的公司如今也在朝气蓬勃的发展,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进行。

    虽然之前他跟林昊闹了点矛盾,但是在公司蒸蒸日上的情况下,一切都不是问题。

    只不过,他心头一直压着另外一块大石头。

    这天晚上,方协文走出办公室时,员工基本上已经下班了。

    只剩下一个工位还亮着灯,那人也是公司起步没多久就招进来的员工,如今算是他的亲信。

    “哥,你怎么还没走啊?”

    方协文叹口气道:“小周,你晚上有安排吗?”

    “没,怎么了?”带着黑框眼镜的小周一愣,随即立刻说道。

    “陪我喝点!”

    半个小时后。

    方协文和小周在公司里一边喝啤酒吃烧烤,一边聊了起来。

    桌上已经摆了不少的空瓶子,两人也有点醉意。

    这时候,小周站起来拿起一罐啤酒开始表忠心:

    “哥,这一年呢,你教我,带我,给我机会,我也一直没好好谢谢你,我今天喝点酒,来,我敬你!”

    自古酒后表忠心都有着奇效,今天也不例外,本来有些烦闷的方协文心情一下子舒服了不少,便也和小周碰了一杯。

    接着他又拍着小周的肩膀道:“小周,我当初看你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行,你好学又肯吃苦,你看看,这质量保证部门交给你,做得多好!”

    “是是是,也感谢哥对我的看重。”

    小周的话让方协文十分受用,接着他便借着酒劲道:

    “这林昊啊,他看人就是不行,老是想着招几个海归给咱们公司充门面,没用!”

    小周闻言委婉劝道:“哥,如今咱公司外企客户其实不少,能把英文讲好讲流利的,这种销售咱其实还用得上。”

    “嘁!不就是在国外混过几年吗?而且还是在华人圈子里,说难听点,英文指不定还没我好呢!”

    方协文想也没想就反驳了,他现在对海归过敏。

    小周见状叹口气也不再劝他,又转而问道:

    “哥,你跟嫂子那边,现在有进展了吗?我等着喝你们喜酒呢!”

    方协文和公司另一位股东黄亦玫的事情,他身为老员工也知晓一点,虽然现在这两位老板的事情八字还没一撇,可架不住方老板爱听啊!

    只要黄老板不在,他就会在方老板面前叫她嫂子,听得方协文心花怒放,好像真跟玫瑰在一起了。

    然而今天,方协文脸上并没有高兴之色。

    反而一把将喝完了的啤酒罐给捏瘪。

    有个屁进展,他前两天回复旦找玫瑰,假借着汇报一下公司运营状况的名义约对方去餐厅吃饭。

    结果他居然从黄亦玫口中又听见了辣个男人的名字。

    “不好意思啊学长,苏苏和傅家明来魔都约我看展,我得去陪他们。”

    “……”

    苏苏他知道,玫瑰的好朋友,不过是女的而已,所以自动被他给过滤了。

    但是这个傅家明,他可是如雷贯耳啊!

    当初庄国栋就很有可能因他而败退巴黎的,庄国栋是谁?那可是连他方协文都要畏惧三分的男人!

    如今这位比庄国栋威胁系数还要高的男人来魔都陪玫瑰看展,能不让他如临大敌,心情大坏吗?

    对了,如今他除了讨厌海归外,还讨厌懂艺术的男人!

    特别是还会唱歌跳舞玩摇滚的男人!

    懂艺术有什么了不起的?

    ‘自己这次一定要会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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