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封传了五代的信
小说:通天秘籍之寻千记作者:李拾磊字数:2681更新时间 : 2024-08-09 03:55:42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沙云是个乐天派,白里透红的肌肤让多少爱美的小女生羡慕,时常挂在脸上的憨笑让他在这个出身社会进入的第一家公司里得到了极好的人缘,这样一个实在不高的只有一米六二的个头的男生,嘿嘿,竟然俘获了一个一米六五拥有标准身高的女孩子的芳心。
“沙云!你的袜子怎么又又又差一只?我以后只能给你买同一种颜色的袜子了!”若岚没好气地说着,把一堆衣物扔进洗衣机里,按下自动开关。
这个叫沙云的男孩子是个才从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系毕业的有为青年精神小伙,找到一份广告公司企划部经理的工作,有一个本公司做销售内勤职务的女朋友若岚,其实他们是中学同学,过着顺水推舟的生活。若岚没有别的专长,她就是喜欢换装,每天穿不同风格的衣服来上班,这是最不起眼的特点,她喜欢换发型,当然就是用假发喽,要不然这头发不如韭菜长得快呢怎么换?化妆术简直堪比易容,早上开会没来得及化妆,跟个普通人无异,开完会躲办公室里捣腾个几十分钟,出来找不到“人”,这个意思是,同事们找不到刚才的若岚,因为大家都以为办公室空降了一个夜场明星。
远在江苏的老家好几年没回去过了,父母经营着父辈的父辈留下来的一家造纸厂。留在北京过着自己惬意的小日子,比回家到厂里做管理要有格调些吧,他就是这么想的。
当然,若岚预期的打算是和沙云处两年下来,攒了钱买了房子,领证儿,可沙云并不是这么准备的,他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女孩儿,是他的天选媳妇儿,现在先不说他心里的媳妇,因为沙云并不介意在没有自己天选媳妇的城市的另一个角落,沉浸在若岚的温柔乡里。
沙云这名儿是爸妈查字典给安的一个名儿,这叫天意,翻到哪个是哪个,这叫道,顺天意而为之。
北京的日出总是很早,明艳的太阳早早把城市里的每个角落照得亮堂堂的,忙碌的大都市盛情建造着无比繁荣的景象。
前几天是劳动节假期,沙云和若岚度过了天津、秦皇岛缠绵几日游,黏乎劲儿还没过去,两个人手拉着手走到公司对面的马路才放开,故作正经地端着上班的心情,过马路。
刚打了卡,前台的小丽叫住沙云。
“沙云,你的平邮信,上面还没有写寄出地址,你确认一下。”小丽递了一封信给沙云。
沙云很少收信件,有点疑惑地接过来,说了声:“哦,我的信,谁啊。”
到了办公室,他怀着莫名的心情,拆开信封,陈旧的墨汁散发着一股难以言表的气味,上面的毛笔字字迹还是繁体字大篆书的,他尽量一边猜字形一边结合文义来读。
“沙氏第五代子孙:吾遵沙氏故人之托,将你祖上《通天秘籍》传于汝之一辈,因汝之先辈沙氏系吾南社成员之烈士之一,先辈所著《通天秘籍》陈册已收藏保存于古物馆馆藏,望亲去翻阅,以取其精髓之用。——佩忍陈去病”
沙云费了些劲儿看完,先是有个念头这人不是给自己写的信,怎么是沙氏子孙,谁呀?然后对签名研究了一下,认出了这几个字,他立刻找若岚来共同探讨。
沙云一个短信把若岚叫到自己办公室,示意她把门带上。
“岚,这封信你看看,古书。”沙云把信纸递给若岚。
若岚说:“什么呀,你知道我古文一窍不通的。”
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就提议说:“你先查查这个写信的人是什么人,上百度。”
沙云已经在手机上搜了,这才郑重地对若岚说:“陈去病可是个大人物。”
若岚很感兴趣地坐下来,听他讲。
沙云说:“祖上以经营榨油业致富。因读“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毅然易名“去病”。”
若岚问:“他是经商的么,是商人,怎么是人物了?”
沙云接着说:“他是南社的主要发起人,“南社”是由中国同盟会活跃人物陈去病、高旭、柳亚子等,于1907年开始筹划发起于1909年在江苏苏州周庄创立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反清的革命文学团体。”
若岚了解地说:“他们在辛亥革命前后产生过积极的历史作用和巨大社会影响。”
沙云边翻百度知道边说:“他出身于商人家庭,“有江湖任侠之风“。最初受康梁维新运动的影响,后来转向革命。他这一部分南社人物成为孙中山先生的亲密战友,志同道合者和助手。孙中山曾有“从我游者二三子外,唯吴江陈去病与焉……以十年袍泽,患难同尝,知去病者,宜莫余若”之感慨。1925年孙中山北上,陈去病始终追随左右。孙中山留下遗言“欲葬紫金山”陈去病为此亲自奔走操劳,为中山陵的建设费了许多心血。以上史实可看出,孙中山与陈去病不仅是革命同志关系,也是同志加兄弟的情谊。”
若岚听了后点点头说:“这位陈老先生的确是大人物。那他怎么会称你为沙氏子孙?”
沙云再次确认信封上的姓名和地址,说:“这封信的确是寄给我的,沙云,我上班的地址。我赶紧打给家里问问,跟什么人提起我上班这个地方的。”
若岚急切地说:“对对,跟家人问一下,不要是什么骗子之类的把戏,反正不给钱,到哪都给家里通个信,留下朋友圈这些线索。”
沙云拨通了家里电话,沙云爸爸沙海告诉他,前几天,沙云的爷爷去世,他在去世前嘱托将这封信交给沙云,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因为算下来,他是第五代子孙,可是信还在家里并没有拿出来。
沙云一拍脑袋,说:“傻了,我爷爷的爷爷,就是往上一百年,陈去病是我家的祖上远亲啊,这么大名气,家里人都没跟我提过。这才知道!可是怎么姓陈?”
若岚笑着说:“哈哈哈,看你嘚瑟的。”
沙云问了沙云为什么不告诉自己祖上出陈去病这样的大人物,沙云说,祖辈的人丁兴旺,到这一辈,很少提及了,而且很早以前他家这一脉人最早的祖辈,听说当年祖上把他养到十八岁就出去了,几代人都死在了战场上,再后来跟这些远房亲戚就无从来往了,所以沙云到现在也才知道这个渊源。
这封信是有封印的,说是必须到第五代人手上才能打开,所以,沙云也无从得知信里面的内容。
这下,沙云脑子里已经有了这个事情初步的雏形,他隐隐觉得自己和这个沙氏有关联,为什么连父母都不能知道的秘密,只有这个第五代人才能去探求。
他向公司请了长假,决定到陈去病的家乡去查明有关自己的种种身世。
若岚半天都不能离开沙云,这只性感迷人的小猫直接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当了沙云的贴身小萌宠,他们的目的地是苏州同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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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云是个乐天派,白里透红的肌肤让多少爱美的小女生羡慕,时常挂在脸上的憨笑让他在这个出身社会进入的第一家公司里得到了极好的人缘,这样一个实在不高的只有一米六二的个头的男生,嘿嘿,竟然俘获了一个一米六五拥有标准身高的女孩子的芳心。
“沙云!你的袜子怎么又又又差一只?我以后只能给你买同一种颜色的袜子了!”若岚没好气地说着,把一堆衣物扔进洗衣机里,按下自动开关。
这个叫沙云的男孩子是个才从中国地质大学工商管理系毕业的有为青年精神小伙,找到一份广告公司企划部经理的工作,有一个本公司做销售内勤职务的女朋友若岚,其实他们是中学同学,过着顺水推舟的生活。若岚没有别的专长,她就是喜欢换装,每天穿不同风格的衣服来上班,这是最不起眼的特点,她喜欢换发型,当然就是用假发喽,要不然这头发不如韭菜长得快呢怎么换?化妆术简直堪比易容,早上开会没来得及化妆,跟个普通人无异,开完会躲办公室里捣腾个几十分钟,出来找不到“人”,这个意思是,同事们找不到刚才的若岚,因为大家都以为办公室空降了一个夜场明星。
远在江苏的老家好几年没回去过了,父母经营着父辈的父辈留下来的一家造纸厂。留在北京过着自己惬意的小日子,比回家到厂里做管理要有格调些吧,他就是这么想的。
当然,若岚预期的打算是和沙云处两年下来,攒了钱买了房子,领证儿,可沙云并不是这么准备的,他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女孩儿,是他的天选媳妇儿,现在先不说他心里的媳妇,因为沙云并不介意在没有自己天选媳妇的城市的另一个角落,沉浸在若岚的温柔乡里。
沙云这名儿是爸妈查字典给安的一个名儿,这叫天意,翻到哪个是哪个,这叫道,顺天意而为之。
北京的日出总是很早,明艳的太阳早早把城市里的每个角落照得亮堂堂的,忙碌的大都市盛情建造着无比繁荣的景象。
前几天是劳动节假期,沙云和若岚度过了天津、秦皇岛缠绵几日游,黏乎劲儿还没过去,两个人手拉着手走到公司对面的马路才放开,故作正经地端着上班的心情,过马路。
刚打了卡,前台的小丽叫住沙云。
“沙云,你的平邮信,上面还没有写寄出地址,你确认一下。”小丽递了一封信给沙云。
沙云很少收信件,有点疑惑地接过来,说了声:“哦,我的信,谁啊。”
到了办公室,他怀着莫名的心情,拆开信封,陈旧的墨汁散发着一股难以言表的气味,上面的毛笔字字迹还是繁体字大篆书的,他尽量一边猜字形一边结合文义来读。
“沙氏第五代子孙:吾遵沙氏故人之托,将你祖上《通天秘籍》传于汝之一辈,因汝之先辈沙氏系吾南社成员之烈士之一,先辈所著《通天秘籍》陈册已收藏保存于古物馆馆藏,望亲去翻阅,以取其精髓之用。——佩忍陈去病”
沙云费了些劲儿看完,先是有个念头这人不是给自己写的信,怎么是沙氏子孙,谁呀?然后对签名研究了一下,认出了这几个字,他立刻找若岚来共同探讨。
沙云一个短信把若岚叫到自己办公室,示意她把门带上。
“岚,这封信你看看,古书。”沙云把信纸递给若岚。
若岚说:“什么呀,你知道我古文一窍不通的。”
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就提议说:“你先查查这个写信的人是什么人,上百度。”
沙云已经在手机上搜了,这才郑重地对若岚说:“陈去病可是个大人物。”
若岚很感兴趣地坐下来,听他讲。
沙云说:“祖上以经营榨油业致富。因读“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毅然易名“去病”。”
若岚问:“他是经商的么,是商人,怎么是人物了?”
沙云接着说:“他是南社的主要发起人,“南社”是由中国同盟会活跃人物陈去病、高旭、柳亚子等,于1907年开始筹划发起于1909年在江苏苏州周庄创立的,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反清的革命文学团体。”
若岚了解地说:“他们在辛亥革命前后产生过积极的历史作用和巨大社会影响。”
沙云边翻百度知道边说:“他出身于商人家庭,“有江湖任侠之风“。最初受康梁维新运动的影响,后来转向革命。他这一部分南社人物成为孙中山先生的亲密战友,志同道合者和助手。孙中山曾有“从我游者二三子外,唯吴江陈去病与焉……以十年袍泽,患难同尝,知去病者,宜莫余若”之感慨。1925年孙中山北上,陈去病始终追随左右。孙中山留下遗言“欲葬紫金山”陈去病为此亲自奔走操劳,为中山陵的建设费了许多心血。以上史实可看出,孙中山与陈去病不仅是革命同志关系,也是同志加兄弟的情谊。”
若岚听了后点点头说:“这位陈老先生的确是大人物。那他怎么会称你为沙氏子孙?”
沙云再次确认信封上的姓名和地址,说:“这封信的确是寄给我的,沙云,我上班的地址。我赶紧打给家里问问,跟什么人提起我上班这个地方的。”
若岚急切地说:“对对,跟家人问一下,不要是什么骗子之类的把戏,反正不给钱,到哪都给家里通个信,留下朋友圈这些线索。”
沙云拨通了家里电话,沙云爸爸沙海告诉他,前几天,沙云的爷爷去世,他在去世前嘱托将这封信交给沙云,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因为算下来,他是第五代子孙,可是信还在家里并没有拿出来。
沙云一拍脑袋,说:“傻了,我爷爷的爷爷,就是往上一百年,陈去病是我家的祖上远亲啊,这么大名气,家里人都没跟我提过。这才知道!可是怎么姓陈?”
若岚笑着说:“哈哈哈,看你嘚瑟的。”
沙云问了沙云为什么不告诉自己祖上出陈去病这样的大人物,沙云说,祖辈的人丁兴旺,到这一辈,很少提及了,而且很早以前他家这一脉人最早的祖辈,听说当年祖上把他养到十八岁就出去了,几代人都死在了战场上,再后来跟这些远房亲戚就无从来往了,所以沙云到现在也才知道这个渊源。
这封信是有封印的,说是必须到第五代人手上才能打开,所以,沙云也无从得知信里面的内容。
这下,沙云脑子里已经有了这个事情初步的雏形,他隐隐觉得自己和这个沙氏有关联,为什么连父母都不能知道的秘密,只有这个第五代人才能去探求。
他向公司请了长假,决定到陈去病的家乡去查明有关自己的种种身世。
若岚半天都不能离开沙云,这只性感迷人的小猫直接辞掉了公司的工作,当了沙云的贴身小萌宠,他们的目的地是苏州同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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