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考验

小说: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作者:三十六楼看风景字数:2749更新时间 : 2024-10-28 18:55:23
    三天时间,眨眼已过。

    十几万军属分成了三波,浩浩荡荡奔赴关西七卫。

    打头的,是家有恒产或千夫长职级以上的军属们,以及他们家里的奴仆们。

    这些人基本都用马车或大青骡车拉人、载物。

    人数近三千。

    平均每户有三到四辆车。

    马和骡车脚力好,每天行程能走上一百里左右,可在一个月内抵达关西七位。

    而这支队伍压轴的,是一支由西麓牧场出品的五十头成年野骆驼组成的驼队。

    每头野骆驼身后拉着的车厢,比普通马车车厢要长宽都要多出两倍。

    好似一个个移动的小房子。

    车厢里装的,就是这三千人路上一个月嚼用的口粮。

    野骆驼的速度虽然不及马车和大骡车快,但耐力是一等一的强,日行百八十里简直不要太轻松了。

    是这种长途搬家脚力的不二选择!

    跟在驼队后头的军属们,乘坐的是牛车或驴车,每日可以负重走上五六十里路。

    为了帮着这十几万军属搬家。

    整个怀庆府附近的县城,五万多头脚力牲畜都被租了来。

    往返两到三月。

    租金一口价十两银子。

    出发前付一半,返程后再付一半!

    这些脚力牲畜会由专人帮着送回来,边城赵总兵为这些租用脚力牲畜的军属们作保。

    牲畜不幸伤亡可得到租金双倍价的赔付!

    乖乖!

    加上预付的五两,家里的牛或驴死了主家能得二十五两银子呢。

    一时间,西北脚力牲畜金贵!

    西麓牧场也出租了两百头牛,入手一千两租金!

    不说这一轮轰轰烈烈的搬家,因为脚力牲畜太多而抓人眼球。

    就说走在队伍后面的才是此行的大看点。

    九千多个年纪在十二岁到十六岁之间的半大小子们,被通知,他们没有乘坐牛车或驴车的资格。

    竟然被要求从边城走到瓜州!

    他们不理解,他们也不想理解。

    只知道遭受了不公的待遇。

    有那性格顽劣的,就差撒泼打滚了。

    最后被集中到了一处,听那个传令兵传令。

    瞧对方那模样也就不过比他们大上三五岁,说话办事却和他们见过的那些千夫长一样沉稳:

    “熊总兵有令,尔等作为军户之子!再过上三五年,也得走上你们父兄的路。

    入行伍就没有不吃苦的!边塞驻军,步兵才是主流,骑兵只有最优秀的精兵才能担任。

    这些精兵自然也都是从步兵里选拔出来的!

    步兵,步兵,大半时候都在行兵!

    三千里路就是对你们是否能胜任步兵的一个基本考验。

    说到考验,关西总兵熊大人亲自给你们定下来的标准。

    在规定的两个月时间内走到瓜州卫的小子们。

    前一百名,每人奖西域宝马一匹;第一百零一到五百名之内者,每人奖肥羊十只;第五百零一到一千名者奖白银十两!”

    “嗡”的一声。

    之前还在耍浑的半大小子们,这会儿都被这个天大的好消息给惊呆了。

    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七嘴八舌的问:

    “小哥,你说的可是真的?前一百名都有胡马?”

    传令兵如对大人一般,对这些皮小子正色道:

    “总兵大人的话就是军令,军令岂能儿戏?西域胡马可比蒙古马的脚力还要好,搁在马市上随随便便都能卖上百两银呢。”

    半大小子们只觉得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一百两银子是啥概念?

    自家所有的家底加一块儿,都没那么多呢!

    个个都认为自家能挤进到一百名以内。

    又有人问:

    “听说只给够昂们吃十天的肉干,走在路上饿了、渴了咋整?总不能让昂们死在半道上的吧?”

    传令兵不以为然:

    “不然,怎么说叫考验呢?放心,会给你们每人发一根木枪和一份地图。沿路上,水里的鱼,山上的猎物任你们取!你们只要带上足够的盐巴和火折子,被饿死和渴死的可能性还是不大的!”

    “嗡。。。。。。”又是一轮议论声,比刚才议论更激烈。

    好一会儿,有一个胖乎乎的小子高声问:

    “小哥,昂们可是有九千多人的,怎就只有前面一千人有奖励呢?那后面的八千多人岂不是白受罪了?”

    传令兵寻声望去,就看见了他那圆润的身材,忍住笑又道:

    “甘将军带领的先锋营你们都知道的吧?”

    “知道!”

    “昂大哥就在里面!”

    “。。。。。。”

    传令兵整了整衣冠,郑重道:

    “昂回边城之前,甘将军说了!今后咱们多半要和喀什葛尔汗国和漠西鞑靼,打上好些年。

    她麾下的先锋营里,只有最英勇、最不怕死、在任何环境里都能生存下来的兵王!

    今日让你们徒步去关西七卫,同时也是在为先锋营预备役挑选好苗子。

    甘将军用兵不拘一格!她惯爱用那些野外生存能力强的,或是在小团队里有杰出领导力的,亦或是对领队交予的任务能完美执行的人才。

    昂不也怕说漏了嘴!你们知晓先锋营全员这一趟,现在已经挣了多少不?嗯,具体数字不能告诉你们,但肯定够买两三匹西域胡马的!而这,才是刚刚打下一个哈密城挣下的家底!

    估计这会儿啊,甘将军已经带着他们杀去喀什葛尔汗国的火州了!火州有啥好东西?葡萄干、葡萄酒和棉布,那些大大小小的首领一个个富得流油哩!”

    “哇!”半大小子们彻底炸锅了。

    “怪不得狗日的胡人要抢昂们的关西七卫,那个地方居然有这么多好东西!”

    “昂滴娘哎!猪皮,你大哥不是在先锋营么?你家这回是真发大财了!”

    “嘿嘿嘿,昂大哥挣的银子是昂娘、昂大嫂和昂侄儿的,猪爷爷昂啊,也是一定要想法子进先锋营的!”

    “对对对!当兵就要当兵王,入伍就要去先锋营!”

    “当兵王!”

    “先锋营!”

    “。。。。。。”

    口号声此起彼伏,甚为热血。

    胡马和肥羊的奖励固然吸引人,但军户家的小子们谁不盼着早日能出人头地?

    先锋营就是他们眼下看得见摸得着,最接近成功的阶梯。

    干了!

    不就是三千里路么?

    两个月时间。

    平均每天走五十里!

    昂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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