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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8章 准备出发咯

小说:老街杂货铺作者:棉花苏达字数:4864更新时间 : 2024-11-23 23:09:41
    袁清青沉默了,因为袁富贵说的有道理。

    袁清青啧了一声:“行吧,但是我有要事要办,这一路上的风险可是不小,一不小心折两个,没事吧?”

    袁富贵:“哪个单位还没有点指标是吧。”

    袁清青和袁富贵一老一小对视一下开始咯咯的笑起来。

    一顿饭吃完,袁富贵换上一身休闲的,带着热带雨林突然的大背心大裤衩,穿了一双人字拖,在蒙蒂斯的介绍下,跟一个当地的,会说种花语的导游出去玩去了。

    约书亚当然是还没缓过来呢,老老实实的待在酒店里休息。

    至于其他人,由于袁清青之前的行为表现不佳,都信不过她,最后就是袁清青呆在酒店里,其他人也呆在酒店里。

    袁清青呆着吧,也没闲着,看袁富贵那意思,短时间是不会回家的,现在村子里的人有点多,在外边散散心也挺好。

    袁清青则是找林胜男,让她安排航线的事。

    林胜男最近没啥事,林昭媛又不让她到处跑,毕竟世道不太平,还是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放心,当然了,林昭媛是绝对不会承认,林胜男是个趁手的劳动力这件事的。

    所以一得到袁清青的消息,林胜男二话没说,就开始给她跑手续。

    林掌柜回家之后,也跟家里人说过,最近就守好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除了老街上的老邻居们,其他的不要问,不要管。

    林胜男这边动作还是很快的,快的有点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以前也申请过私人航线,可是各种手续和多部门的审批,没一个星期也得三天,可是这次竟然一天就成了。

    为了这个林胜男给袁清青去了一个电话。

    正坐在阳台看风景的袁清青顺手接起来:“姐妹!怎么啦?”

    袁清青声音里那种朝气蓬勃的劲儿,林胜男只觉得牙酸,可能这就是损友吧,林胜男一个豪门千金在家里扮演打工人就算了。

    还得给袁清青一个平民当秘术,在把总小说了,预定航线这种事都是秘书和特助的活,袁清青不仅一分钱没付给她,还得自己搭油钱。

    其实呢,这就是心理落差,要知道,林胜男就是个天南地北到处浪惯了的,突然被拘束在家,真的比浑身长虱子还难受。

    林·打工·胜·千金·男有气无力的说:“你这是玩的挺Happy啊!声音都这么有活力!”

    袁清青:“什么叫玩!我这是在观察人生百态,你个豪门千金不懂!”

    林胜男:“你也知道我是豪门千金啊!还敢给我安排秘书的活!你给得起辛苦费么你?”

    袁清青:“哎呀,姐妹,我们的关系谈钱就变得庸俗了。你看看你爹和我姥爷之间的友谊,你要学会传承!”

    林胜男哼哼两声:“那你倒是找我大哥啊!他是下一任掌柜,祝你们俩友谊长存!”

    袁清青:“等他成为掌柜再说吧。现在,我俩身份不匹配,不合适的。”

    林胜男:“怎么,你这是觉得我大哥不配?”

    袁清青:“我可没说啊!少废话,你打电话来干什么?”

    林胜男也不是要为难袁清青,就是习惯了,说上话不互相怼两句,就感觉少了点仪式感。

    林胜男把预定航线出奇速度和顺利的事跟袁清青说了一下。

    袁清青眉头微蹙,嘴角扬起一个不屑的弧度,当然是出奇在某些有心人的刻意安排之下喽。

    被黎昇接走,事出突然,韩逍就算离的近,准备不充分也没办法。

    这回都已经撕破脸了,可不就是大摇大摆的开始监听了么。

    不过没所谓啦,反正,便利是真便利就好了。至于后面的路,跟得上不怕死就来好喽!

    袁清青带着笑意说:“人家效率高还不好么!你一天天的尽操心些没边的事,行啦,你好好在家继承家业吧,我这边要收拾一下东西,准备启程了。”

    继承家业,这个词儿听着没什么,实际上,这是袁清青跟林胜男的暗号之一,因为,林家继承家业的绝对绝对就是林昭媛。

    其他的哥哥和林胜男都是辅助林昭媛的,林掌柜目前还没有将家主的位置转手给林昭媛的打算。

    所以根本就没有继承这件事,袁清青说了这个词儿,其实就是在告诉林胜男,好好在家,不要随便出门。

    还有就是,不方便在电话里多说,林昭媛情绪上没什么变化,还是懒洋洋的:“再见!”

    袁清青:“拜~拜~”

    挂了电话,袁清青也没闲着,拿了金心、秦朗、凤仙儿还有自己的头发烧成灰烬。

    之所以没有兰贵儿的头发,很简单,兰贵儿是个鬼,兰贵儿的尸骨在地府,没有头发。

    还有就是,兰贵儿身体的布娃娃中是有袁清青的心头血的,所以呢,袁清青和兰贵儿之间的羁绊早就已经有了。

    但是和其他人呢,就差了很多。

    现在,袁清青要做的就是增加彼此之间的羁绊。

    前路漫漫,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呢,最重要的就是几个人在这莫测的前路之中,紧紧的抱团,就全有人掉队了,只要有羁绊在,那就好找。

    头发的灰烬混合着供奉三清,每日浸淫在诵经声中的香灰。

    袁清青又取了指尖血,这血也是为了将主导权放在自己的手上,这样一旦有什么事情发生,袁清青只要还有半口气,就有办法将这些人送到相对安全的地方。

    他们安全了,才有人通风报信,就算袁富贵来不及赶过去,至少,袁富贵也知道该去哪里收尸。

    袁清青又烧了一张合合连心符,将符灰混合上一点无根水,再将上述的头发灰烬、香灰和袁清青的指尖血混合,最后翻出黑、白、红、绿、黄五种颜色的线浸泡在里面。

    这些弄好之后,袁清青在套房里摆了一个祭台,供奉了三张代表三清的符纸,高香、供果、酒水,再放上一台录音机,按下播放键,一阵阵听起来好像是含糊,实际上吐字很清晰的道经。

    供奉三天。

    三天之后,泡在泥泞之中的五彩线已经阴干,手动搓掉上面干涸泥浆状的混合物。

    将五彩线编制成简单的手绳,收口的绳结处绑上一个圆溜溜,刻着符文的铜铃铛。

    这个铜铃铛,不管怎么摇晃都不会发出声音,只有有羁绊的人戴着这个手链之后,彼此之间才能听见铃铛的响声,而且是没有距离限制的那种。

    五彩线就是普通缝衣线,铜铃铛也就是以前那种很普通的银色的小铃铛大小,戴在手上没什么异物感,甚至一点都不显眼。

    五彩线编制好之后,袁清青立刻给大家带好,也告诉了大家这五彩线的作用,只要不主动摘下来,火烧不坏,刀砍不断。

    武器方面,袁清青用那把短刀十分的顺手,秦朗也已经适应了小巧锋利的剥皮刀。

    兰贵儿是鬼蛊王,他是不需要武器的,为了防身,或者说是装饰用吧,袁清青给他准备了一对手环。

    戴在腕子上就跟普通的银手镯没什么区别,使用起来的时候实际上是千丝万缕的,十分坚韧的丝线,不管是绞杀,还是贯穿都十分的顺手。

    凤仙儿是狐妖,擅长魅惑和幻术,顺手的武器是一条长鞭,因为来到袁清青家一直没有用武之地,就当作一根彩带绑在衣裙上。

    要说最让袁清青担心,也是最不担心的,就是战五渣的金心。作为一根成了精的人参,只要不是整根煲了汤,金心都没有性命之忧。

    但是呢,金心的危险系数也是这里最高的,没办法,谁叫他是一个人见人爱,人人都不会拒绝的人参娃娃呢!

    药效,功效都太诱人了。

    所以,金心的主要技能就是逃跑,只要不被抓到,就没事。

    金心逃跑的本事其实也不弱,作为长在土里的植物,金心是很擅长土遁的。

    但是这个土遁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金心肉墩墩的小身子必须得接触到土才能土遁。

    现在,除了村子里和山里,几乎很难遇见土地,都是钢筋混凝土和柏油马路,这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金心的土遁。

    又因为金心被保护得太好,很多时候都会忘记自己的这一个技能,所以袁清青现在需要对金心小朋友进行一下训练,别一遇见危险就启动11路,要运用起来他的优势。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怎么才能让金心时刻能有土傍身呢?

    袁清青坐在沙发上盯着从家里带来的,金心生长的地方的一小捧土发呆。

    怎么弄呢?

    铺在鞋坑里面?

    袁清青摇摇头,就金心那娇气的劲儿,有土在鞋坑里,用不了两步,就得委屈叭叭的看着自己。

    攥在手里?

    袁清青再摇头,一个干干净净的小娃娃,手上一直抓着一把土这也不好看啊!

    再说了,一直抓着,肯定做不到,一个兴奋,小家伙手舞足蹈的就来个漫天飞舞了。

    ……

    还能放在哪里呢?

    秦朗见袁清青盯着桌上的一小袋土发呆,主动过去问:“你盯着土发什么呆呢?”

    袁清青盯着土,眼神一错不错的:“你说怎么才能把这土放在金心身上,让他随时能够接触到,但是又不影响舒适和卫生呢?”

    ……

    这个问题是认真的么?

    袁清青那严肃认真的模样,是了,是认真的。

    秦朗也盯着拿一小袋土,盯了一会问:“只要把土带在身上,随时用方便接触到就可以是么?”

    袁清青点头。

    秦朗:“为什么要带土呢?还有随时能接触到又是为了什么?”

    袁清青:“金心是人参,先天会土遁的法术,但是他土遁的前提就是皮肤能够接触到土,才能土遁。

    你也见识到了,城市里几乎都是钢筋混凝土和柏油路,金心就算在擅长,没有土这个引子,他也用不了土遁。

    所以,他必须要随身带着土,还得方便接触到,不然,出了事情,没办法第一时间逃跑啊。”

    秦朗一听,颇为无语的看了袁清青一眼,对着正在房间看彼此小袋子里装了什么的三个喊:“金心,你过来一下。”

    袁清青疑惑的看向突然喊人的秦朗。

    金心也乐颠颠的跑了过来,后面跟着好奇的兰贵儿和凤仙儿。

    金心直接扑向沙发上的袁清青,一双闪闪亮亮的大眼睛盯着秦朗:“找我做什么啊?”

    秦朗把那一小袋土收好口子,收好口的小袋子也就金心两个小拳头那么大。

    在房间里,金心就穿了一件红色的绣着金元宝的肚兜,和一条红色的大裤衩。

    秦朗看了一下金心身上的衣服,没有合适的地方,刚好兰贵儿跟过来,秦朗注意到兰贵儿脖子上那个用来装娃娃的小布袋。

    兰贵儿的那个小布袋也就这个装土的袋子一半大小,像个小福袋,蛮可爱的。

    秦朗已经见识过这个小袋子的神奇之处,秦朗指着兰贵儿脖子上的小袋子问袁清青:“这个你还有多的么?”

    袁清青点头,这小袋子虽然珍贵,但是每次从陆判官那里坑东西的时候,陆判官都会当塑料袋送她,所以,袁清青手上还是有几个的。

    秦朗举起手上的小土袋比和在金心一层一层的脖子上:“像兰贵儿那样挂在脖子上不就行了么。”

    袁清青皱着眉:“可是也不是随侍能够接触到皮肤啊。”

    袁清青这就是典型的关心则乱。

    所谓的随时接触,根本上就是方便,极致的方便。

    而方便呢,说白了就是伸手就能够到。只要随身带着,拿去方便就可以了。

    这个挂在金心的脖子上,除了危险,金心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小手伸进去摸到就能发动技能。

    兰贵儿脖子上那个,看着不到,可是能够塞进去一个布娃娃的,那想要伸手进去,也是简单的不要不要的。

    拉开袋口,小手一伸——土遁。

    秦朗把自己刚才想的跟袁清青说了一下,袁清青皱着的眉毛一点点舒展,秦朗说的没错,是她把这件事想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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