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秦枫就是来杀人的
小说:老朱偷听我心声,满朝文武心态崩!作者:剑西来字数:2481更新时间 : 2024-10-04 18:56:19
离开濠州城,秦枫其实也是变了装束的。
从一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扮作了寻常乡下青年,身形偏瘦弱,脸庞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在田里劳作晒出来的肤色。
这样的形象,在整个大明天下,一抓一大把,丝毫也不会引人怀疑。
秦枫穿越之前,就是出身农村,后来在淳化县跟那些乡民一同劳作,研究水稻灌溉的法子,脱下官服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本就跟最普通的农人没什么差别。
更何况,还有来自锦衣卫的伍九六亲自教授了许多易容改扮方面的技巧法门,现在的秦枫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跟之前的气质截然不同,再加上化整为零,独自行动,想必去往相隔数千里的广东布政司,哪怕这边已经收到了关于扬州城屠杀,关于那位年轻的钦差大人相关的消息,也很难跟秦枫这样一个年轻人联系到一起。
一路上,秦枫虽然不能说是风餐露宿,但也绝不轻松。
七百年前,大明洪武年间,交通方面到底有多不便利,这次秦枫算是体会了个十足十。
之前总在应天府附近转悠,远的也不过到了扬州、凤阳等地,但充其量也没出直隶地区的范畴。
但这一次,秦枫远赴广东,来到这片前生今世都从未涉足过的土地。
洪武二年,也正是秦枫穿越而来的那一年,新建的大明朝,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自此,广东便成为大明的十三行省之一。
可是,虽然广东省的轮廓已经形成,但秦枫走到这里,才知道现在的这个名叫广东的行省,实在跟后世那个全国排名前列的巨大经济体,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穷!
这就是秦枫一路行来,最直观的认识。
越南下,就越觉得穷得厉害!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渐渐成了触目可及的常态。
难怪根据史料记载,终大明一朝,广东省虽然始终归属大明管辖,但是能给朝廷提供的赋税,仅为全国的百分之二左右。
其实这还不是最穷的,最穷的云贵一带,甚至上交赋税只相当于全国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穷山恶水啊!
秦枫要去的地方,便是广东十府当中,被称为上六府之一的广州府。
广州府下辖十四县,算是广东布政司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划,广东布政司使,官居二品的余从龙余大人,便将府衙设在其中的清远县。
按常理来说,这广州府的院试应该早已结束。
接下来的乡试,依照朝廷的规定,便应该在朝廷派出的钦差监督下,组织进行。
朝廷派了谁,秦枫并不知情。
但有两点是可以确定的。
其一,此人从京城出发,抵达广东的时间,要比秦枫晚。
其二,秦枫作为科举总学政,但凡科举相关事宜,拥有至高无上的处置权,不论朝廷派来监督乡试的是哪一位,都大不过秦枫去。
这一日,烈阳当空,秦枫只知道已经踏上广东省的土地,但距离目的地清远县还有多远,却也茫然不知。
所谓人生地不熟,便是如此。
没办法,继续问路吧。
虽然外乡人的口音难免显得扎眼,但秦枫两世为人也没学会粤语,更何况还是七百年前的粤语,好在他早就编好了一整套关于异地探亲的说辞,再结合愈发精湛的演技,倒也不会让人生疑。
秦枫的计划是,先找到清远县,然后设法在清远县安顿下来,再慢慢打探此地关于科举组织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现象。
其实在秦枫看来,这简直是一定的!
就连距离应天府并不远的扬州府,那四品知府宋去华,就敢狮子大开口,索要五十万两纹银。
更何况是天高皇帝远的广东呢?
科举的确是朱元璋极为重视的国家大事,但或许在一众地方官看来,这可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大肥肉,要是不趁机从上面狠狠咬上几口,那可就笨了。
尤其科举这种东西,还不像比武打斗那么直观。
正所谓,文无第一。
很大程度上,哪位考生的试卷作答能让阅卷者满意,这是一个很主观的事情。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像贺三斗那种文盲,硬是弄成秀才甚至举人,那未免过分。
但只要是读过几天书,能写几笔官面文章,这其中的操作空间,那就更大,甚至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
至于为国选材,为百姓寻找合适的官员,那当然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若是心中没有忌惮,这场科举,便会沦为全国地方官的一场大肆收受贿赂的狂欢。
事实上,在原本的时空中,洪武四年的那场科举,大约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开展的,到头来让朱元璋大为光火,直接叫停。
要刹住这股已经渐渐兴起的妖风,便要拥有足够的震慑力。
乱世,当用重典!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秦枫来到遥远的广东,就是来杀人的!
胆敢亵渎科举,欺瞒朝廷,那便是罪在欺君,杀无赦!
现在,扬州府那一场屠杀,通告文书应该已经发到全国各府县衙门,但或许还不足以让一些遥远地方的官员投鼠忌器。
侥幸心理,人人都会有。
那个杀人如麻,青面獠牙的钦差秦枫,固然是令人恐惧,但……又怎么会到我这里来呢?
所以,秦枫不远数千里,来到广东,就是要再制造一场拥有足够影响力的大案,借此来告诉天下官吏,科举总学政秦枫,无处不在,随时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你敢伸手贪钱舞弊,那就要冒着全家老小脑袋搬家的巨大风险!
只是不知道,这次跑了这么远的路,最后能砍几颗脑袋。
是百八十颗,还是千八百颗!
余从龙,余大人。
只知其名,未见其人。
这会是个清官么?
倘若不是……那说不得,秦某只好借项上人头一用了。
一个二品布政司使,封疆大吏,这份量刚好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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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风度翩翩的贵公子,扮作了寻常乡下青年,身形偏瘦弱,脸庞黝黑,一看就是常年在田里劳作晒出来的肤色。
这样的形象,在整个大明天下,一抓一大把,丝毫也不会引人怀疑。
秦枫穿越之前,就是出身农村,后来在淳化县跟那些乡民一同劳作,研究水稻灌溉的法子,脱下官服在地里干活的时候,本就跟最普通的农人没什么差别。
更何况,还有来自锦衣卫的伍九六亲自教授了许多易容改扮方面的技巧法门,现在的秦枫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跟之前的气质截然不同,再加上化整为零,独自行动,想必去往相隔数千里的广东布政司,哪怕这边已经收到了关于扬州城屠杀,关于那位年轻的钦差大人相关的消息,也很难跟秦枫这样一个年轻人联系到一起。
一路上,秦枫虽然不能说是风餐露宿,但也绝不轻松。
七百年前,大明洪武年间,交通方面到底有多不便利,这次秦枫算是体会了个十足十。
之前总在应天府附近转悠,远的也不过到了扬州、凤阳等地,但充其量也没出直隶地区的范畴。
但这一次,秦枫远赴广东,来到这片前生今世都从未涉足过的土地。
洪武二年,也正是秦枫穿越而来的那一年,新建的大明朝,改广东道为广东等处行中书省,并将海北海南道改隶广东,自此,广东便成为大明的十三行省之一。
可是,虽然广东省的轮廓已经形成,但秦枫走到这里,才知道现在的这个名叫广东的行省,实在跟后世那个全国排名前列的巨大经济体,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穷!
这就是秦枫一路行来,最直观的认识。
越南下,就越觉得穷得厉害!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渐渐成了触目可及的常态。
难怪根据史料记载,终大明一朝,广东省虽然始终归属大明管辖,但是能给朝廷提供的赋税,仅为全国的百分之二左右。
其实这还不是最穷的,最穷的云贵一带,甚至上交赋税只相当于全国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穷山恶水啊!
秦枫要去的地方,便是广东十府当中,被称为上六府之一的广州府。
广州府下辖十四县,算是广东布政司最大的一个行政区划,广东布政司使,官居二品的余从龙余大人,便将府衙设在其中的清远县。
按常理来说,这广州府的院试应该早已结束。
接下来的乡试,依照朝廷的规定,便应该在朝廷派出的钦差监督下,组织进行。
朝廷派了谁,秦枫并不知情。
但有两点是可以确定的。
其一,此人从京城出发,抵达广东的时间,要比秦枫晚。
其二,秦枫作为科举总学政,但凡科举相关事宜,拥有至高无上的处置权,不论朝廷派来监督乡试的是哪一位,都大不过秦枫去。
这一日,烈阳当空,秦枫只知道已经踏上广东省的土地,但距离目的地清远县还有多远,却也茫然不知。
所谓人生地不熟,便是如此。
没办法,继续问路吧。
虽然外乡人的口音难免显得扎眼,但秦枫两世为人也没学会粤语,更何况还是七百年前的粤语,好在他早就编好了一整套关于异地探亲的说辞,再结合愈发精湛的演技,倒也不会让人生疑。
秦枫的计划是,先找到清远县,然后设法在清远县安顿下来,再慢慢打探此地关于科举组织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等现象。
其实在秦枫看来,这简直是一定的!
就连距离应天府并不远的扬州府,那四品知府宋去华,就敢狮子大开口,索要五十万两纹银。
更何况是天高皇帝远的广东呢?
科举的确是朱元璋极为重视的国家大事,但或许在一众地方官看来,这可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大肥肉,要是不趁机从上面狠狠咬上几口,那可就笨了。
尤其科举这种东西,还不像比武打斗那么直观。
正所谓,文无第一。
很大程度上,哪位考生的试卷作答能让阅卷者满意,这是一个很主观的事情。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像贺三斗那种文盲,硬是弄成秀才甚至举人,那未免过分。
但只要是读过几天书,能写几笔官面文章,这其中的操作空间,那就更大,甚至可以说是神不知鬼不觉。
至于为国选材,为百姓寻找合适的官员,那当然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若是心中没有忌惮,这场科举,便会沦为全国地方官的一场大肆收受贿赂的狂欢。
事实上,在原本的时空中,洪武四年的那场科举,大约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开展的,到头来让朱元璋大为光火,直接叫停。
要刹住这股已经渐渐兴起的妖风,便要拥有足够的震慑力。
乱世,当用重典!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秦枫来到遥远的广东,就是来杀人的!
胆敢亵渎科举,欺瞒朝廷,那便是罪在欺君,杀无赦!
现在,扬州府那一场屠杀,通告文书应该已经发到全国各府县衙门,但或许还不足以让一些遥远地方的官员投鼠忌器。
侥幸心理,人人都会有。
那个杀人如麻,青面獠牙的钦差秦枫,固然是令人恐惧,但……又怎么会到我这里来呢?
所以,秦枫不远数千里,来到广东,就是要再制造一场拥有足够影响力的大案,借此来告诉天下官吏,科举总学政秦枫,无处不在,随时可能出现在任何地方。
你敢伸手贪钱舞弊,那就要冒着全家老小脑袋搬家的巨大风险!
只是不知道,这次跑了这么远的路,最后能砍几颗脑袋。
是百八十颗,还是千八百颗!
余从龙,余大人。
只知其名,未见其人。
这会是个清官么?
倘若不是……那说不得,秦某只好借项上人头一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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