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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塞北:金矿

小说:美洲日不落作者:道士仗剑行字数:6233更新时间 : 2024-04-13 16:30:54
    塞北省渔港市——

    【后世美国阿拉斯加州安克雷奇市】

    夏季的暖风吹动了整个渔港湾,海港内停泊着大大小小,数十艘吨位不是很大的蒸汽海船,这些海船都是当地的渔船。

    因为塞北地处靠近北冰洋的地区,加上直面太平洋,每年都会有大量回游的鲑鱼,当地的鲑鱼产量也是十分巨大,在整个汉国仅次于鲜卑都督区。

    甚至就连当地的螃蟹,都被冠以“帝王”之名,虽然这是夸张之言,但却着实让塞北当地养活了不少人。

    当地的经济,在整个汉国都是比较原始,甚至只有海产,皮草等少数几个不算太大的产业。

    这也就造成当地经济的“落后”,甚至就连所谓的渔港城,也是在俄国殖民者的基础上修建的,以至于那些刚到渔港市的外国人都感觉自己到了俄国。

    整个渔港市总共也才七万人,这个数字还是这些年拼命移民,移出来的,在俄国人时期,这个地方的人口,就从来都没有超过一万,最多的时候,据统计也才八千人左右,还要算上,后来汉国崛起后,跑来驻防的士兵。

    渔港市之所以取名“渔港”二字,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这里的海洋资源,当地虽然被汉国某些富裕地区戏称为“三无”,无人口,无经济,无条件。

    但放眼整个塞北,甚至整个加拿大地区,也就少数几个地区可以和渔港市相提并论,要知道英属加拿大至今很多地方都是无人区,只有靠近汉国和美国的一部分地区,才有些人口和经济活动。

    虽然这和加拿大内陆“糟糕”的自然条件有关,但是却也揭示了一个现实,那就是英国人根本就不在乎加拿大发展成什么样,毕竟这里是英国殖民地,殖民地的义务就是交税,提供所需要的一切,至于其他责任,英国人是一点都不打算负责,美其名曰当地人自治,其实本质还是“推卸责任”,只想拿好处,不想干活。

    如果塞北这个地方是兰芳那样的海外领地,汉国也就不管不问了,只在当地拿好处就行,但错就错在,这个地方是本土,如此,发展塞北,就成了汉国必须要完成的义务。

    也是因为如此,塞北每年才能拿到高达八百万华元的财政补贴,要知道这些钱可都是其他地方上交的税收,就这么轻松交给塞北,可见对塞北的“情谊”。

    当然,如此不计后果的付出,在汉国朝廷内部,乃至帝国议会,不是没有争论过,只不过这一切都被更高级别的力量压了下来。

    整个塞北就是在这样的“补贴”下发展起来的,如果没有补贴,整个塞北可能就像前任巡抚一首诗所说:

    “寒风卷平川,冰山行路难,”

    “若问此间计,白了少年头。”

    是啊,因为塞北,前任巡抚卸任时不知道多了多少白发。

    塞北就是诗人笔下的“荒芜”,也是所谓的“空寂”。

    这里没有所谓的灯红酒绿,也没有风景如画,有的只是几条渔船,一座经常被风雪覆盖的港口,以及隐藏下臃肿皮衣下方的“热情”。

    ——

    夏季的塞北,天空中高悬的暖阳,使得整条河沟都开始化冻,几只当地的雪兔蹦蹦跳跳的探头喝水,地面上,熬了半年的小草,从雪水中冒出了头,阳光照下,顽强的小草和化开的雪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咔嚓”,小草被雪兔吃掉了!!

    刚刚还在享受新生的小草,就像它的前辈一样,生来就是要被消灭的,至于所谓的活着,可能真的只是活着的吧!!

    雪兔探头了,用隐藏在雪白绒毛下的红眼睛看了一下周围的一切,随后便低下头享受着“美味”。

    “嗖!!”

    一支弓箭准确的命中了雪兔,刚刚还在摧残小草生命的雪兔,马上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周围其他的几只雪兔看到这样“残忍”的场景,立马四散逃离,丝毫不在乎同伴的生死,这是刻在它们基因里记忆,一旦遇到危险,先逃跑,只要逃跑了,以它们种族的繁衍能力,只要一个季度,族群就恢复过来了。

    如此,同类又有多重要呢??

    “刷刷”,丛林里走出了一个裹着海豹皮的少年,少年的脸色带着一丝显而易见的喜色。

    走到旁边,捡起已经送命的雪兔,拔出沾着血水的箭矢,拿到河边,清洗了几遍,就插回了背上的驯鹿皮做的背篓中。

    少年提着雪兔就往附近的部落走去。

    少年叫阿拉赫,是当地的一个爱斯基摩人部落的一员,平日里做的最多的就是打猎。

    爱斯基摩人,其实严格意义上讲和鲜卑地区的勘察加,楚科奇土人很像,都是那种以渔猎为主的寒冷民族,主要的交通工具,其实就是驯鹿。

    只不过爱斯基摩人相比那些地区的土人,多数使用的一种当地特有的犬种,汉国叫它们“爱斯基摩犬”“塞北犬”“阿拉斯加犬”,名字的叫法有很多,但是汉国官方目前的统一叫法都是“塞北雪橇犬”,意思也很简到那明确,那就是塞北当地的犬种,主要用途就是拉雪橇,拉货的。

    【后世的阿拉斯加犬】

    “汪汪!!”

    阿拉赫刚刚来到一处空地,就听到一阵兴奋的狗叫,一台雪橇车前,拴着三条通体黑白,绒毛浓密的大犬,见到阿拉赫之后,叫的更欢了。

    阿拉赫先是从背篓里面拿出几块有些僵硬的肉干,送到几条狗面前,待它们吃完之后,才开始调转车头,重新绑好栓狗的绳子,随后便开始驾驭这台从小开到大的“狗车”。

    哗啦啦!!

    雪橇车被三头力气十足的塞北犬拖拽着在刚刚融化的雪地中滑行,速度越来越快,甚至给人一种带风的感觉。

    配合暖洋洋的太阳,以及这个时节恰到好处的微风,吹在脸上,让阿拉赫有一种想睡的感觉,直到“空空”一声,他才清醒过来。

    起来一看,陷进去了。

    阿拉赫摇了摇头,最后缓缓的将雪橇拉了起来。

    “哗啦啦!!”

    雪橇刚一拉起,刚刚卡住的地方开始塌陷,露出一个小洞。

    阿拉赫起初没有觉得什么,只不过当他扫过一眼的时候,突然看到一抹和族长项圈上很像的颜色,顿时起了兴趣,趴在地上,将手伸进了泥土里面。

    一阵“翻滚”过后,黑乎乎的手,从洞口“拉”了上来,手上来的时候,是攥着的。

    “呼呼!!”因为扒的时间太长,以至于身上都沾了不少泥土,身旁的狗则在互相打闹,偶尔回过头看看,和它们一个“姿势”的主人。

    沾满泥土雪水的手摊开,露出一个黑乎乎中,带有一抹金光的顽石,顽石大概有七八两重,是阿拉赫从下面的一处岩壁中,好不容易扣下来的。

    “呼呼!!”

    阿拉赫站起身,吹了吹石块上的泥土,以及黑色的“污垢”,最后实在吹不动,擦不动了才放弃。

    虽然大部分地区还是很黑,但是阿拉赫敢肯定,上面的金色,就是族长项圈上所拥有的颜色。

    想到这里,阿拉赫瞬间高兴起来,对于他来说,这可比打几只雪兔,到河里捞几只鲑鱼要重要。

    毕竟部落里要想出名,就得干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事情。

    一想到自己被族长“奖励”,然后名扬整个部落,最后爱丽雅嫁给自己的场景,阿拉赫就是一阵“战栗”。

    不是害怕,而是兴奋!!

    “信心满满”的阿拉赫翻身上车,一拽车绳,架着“狗车”就飞奔起来,速度之快,“驴车战神”都甘拜下风。

    …………

    木屋内,族长看着手中的泛着乌黑的石块,左看右看,总感觉“含金量”不怎么高,但又因为出头的那一抹金光,没有办法完全否认。

    而在对面阿拉赫则是紧张的站在一旁,一动也不动,毕竟现在整个部落都在传自己带回了“宝物”,如果不是,那自己可就丢人丢到家了,所谓的迎娶爱丽雅,也就成为了一个笑话。

    最后,看不真切,又无法判断的族长,只能吩咐人拿着石块去附近汉国城镇的机器上检测一下。

    这也是目前唯一的办法,目前的爱斯基摩人,因为汉国人的到来,其实真正像原来那样茹毛饮血的生活,其实已经很少了,更多的是一种“文化”。

    就比如“钱”这个陌生的语调,对于目前的爱斯基摩人同样很重要,毕竟傻子都知道,拿着钱,可以到汉国人那买“烈酒”“糖果”“罐头”等好吃的食物,甚至还有女人喜欢的漂亮衣服。

    就在部落里的阿拉赫“战战兢兢”的等待消息的时候。

    城内的一家从事切割的店铺内,有关“狗头金”的传说,正在像“龙卷风”一样,传递到小镇的各个角落。

    小镇总共就一千五百人,大多数都是熟人,这样的地方,没有什么是真正的秘密。

    没准你今天和谁打一架,只要稍不注意,第二天,全镇就都知道了。

    在这样的熟人社会中,“秘密”,那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听说了吗,咱这附近发现,金矿了!!”

    “你听谁说的??”

    “我大舅他二儿子的三姨在那家店隔壁的餐馆上班得知的。”

    “好家伙,咱们这是要发财啊!!”

    “谁说不是呢,咱们这地方冷的要死,别说钱了,连根毛都看不到,平时就靠弄点皮草,捞点鱼过日子,现在好了,再也不用累死累活了!!”

    小镇上,到处都是有关“狗头金”“金矿”“发财”的消息。

    以至于当地官府都坐不住了,组织人手到附近勘探。

    最终,在当地的“不懈努力”之下,以及阿拉赫本人的“配合”下,有关金矿的具体消息,已经几基本掌握在了当地官府的手里。

    甚至金矿所在的地区,都被安置了大量民兵维持秩序,防止那些人“铤而走险”。

    而当地发现金矿的消息,也以最快的速度,送到了鱼港城。

    ………………………………………

    渔港城内,冷清的街道,以及不算太臃肿的行人,不断的提醒着这里的一切,有多么荒凉。

    甚至就连一辆自行车驶过,都算不错的交通工具。

    当地虽然标注的人数是七万,实际上真正住在城里的,只有两万出头,大部分人都汇聚在周边的城镇,靠着捕鱼和皮草为生。

    日子过的,相比于其他地方,比较紧巴。

    而就在这样“荒凉”的情况下,一则从内陆传来的消息,“惊扰”到了所有人。

    金矿,内陆发现了金矿!!

    这个消息就像“炸弹”一样,把所有人炸的“灰头土脸”。

    整个城市内,包括那些刚刚回港的渔船都开始“蠢蠢欲动”,毕竟捕鱼哪有挖金子来的划算。

    人类对黄金的“渴望”,从这个物种诞生起就刻在基因里,就像食草动物大多数在出生半个小时内就会站起来一样,这是基因的延续。

    而在渔港巡抚衙门内,有关金矿的讨论从下午消息传来后,就没有停过,尤其是在大致估算有最少三百吨黄金的时候,所有人都坐不住了。

    毕竟帝国银行的黄金储备,至今也不过一千五百吨,虽然汉国开采的大部分黄金都留在了市场上,但也可以看出,汉国本身对黄金的需求。(汉国民间黄金储备,按照估算,是汉国银行手中的至少三倍)

    面对如此庞大的财富,渔港这些“老爷”,要说不动心,是不可能的,但是黄金这玩意,太引人注目了,想动手脚都难。

    “大家再吵来吵去,也不是办法。”

    “我看,要不这样,学当年的铜山,把金矿让出来,引人进来,活跃经济!!”

    塞北巡抚丁名同看着众人争执不休,最后只能亲自提了一个建议。

    旁边的人听到丁名同的建议,“窃窃私语”了好一会,才有人主动站起身问道:

    “巡抚大人,若是效仿铜山,如何说服上面??”

    其他人也将目光投了过来。

    丁名同看着众人,目光依然坚定的说了句:

    “先例可循,上奏即可!!”

    是的,在这位丁大人眼中,当初的铜山做得,没道理他们塞北做不得。

    如果真的不允许,那他就要好好问一问,是不是厚此薄彼了!!

    当然,为了显示对上头那些“公婆”的尊重,丁名同还是写了篇姿态“低下”的奏折,向上汇报。

    而在奏折上去前,现是打了份电报,通告金矿发现的事情。

    提前打个“预防针”!!

    …………

    西京内阁。

    “大家都说说吧,是收归朝廷,还是放开??”

    胡均定拿着份最新的金矿数据,对在场的所有人询问道。

    按照最新的检测,除去中部的大型金矿,周边还有密集的小金矿,甚至就连当地一些河流中,都有金沙。

    甚至据统计,最终的储量,可能超过千吨,这绝对是一个大金矿,这样的金矿,绝对是汉国发现那么多金矿的“佼佼者”。

    放开的话,还真一下子舍不得。

    “依我看,不该放,当初在铜山地区放开后,就让当地盗匪横行,若是再放开,岂不是渔港将是下一个铜山??”

    财政部是最反对放开的,毕竟放开了,财政收入就要减少。

    “不,我认为应该放开,诸位不应该只看到铜山昔日的乱,更要看到如今的治,所谓治国,岂是一言可闭,更何乎黑白二字??”

    “要我看,放有放的好处,乱有乱的难处,但是归根结底要如何放,如何管!!”

    工商部的闻胜直接站出来反驳。

    其他人也纷纷站起来各抒己见,差一点把好好的会议变成了“辩论”的秀场。

    胡均定喝了口茶,最后开口说道:

    “开与不开,都由不得我们,渔港当地的意思还可以看出来吗??”

    “那个常汝真在奏折中说什么,塞北艰苦,人丁稀少,财虽重,不闻人气,财有何用的话。”

    “这不就是摆明的想做第二个铜山吗??”

    胡均定谈起这件事,也是一阵无奈,人人都想学铜山,可是这帮人有没有考虑朝廷的难处??

    考虑他们这些人的难处??

    “胡相,要我看,干脆开了,让他们开,也好过背地里开。”

    闻胜站起身对胡均定说道。

    胡均定听到这话,皱了皱眉头,随后开口问:

    “若是似铜山那帮,乌烟瘴气,地方上乱财贪墨之事横行,又当如何??”

    (铜山当年贪腐之事,汉国之最,比汉州都高)

    闻胜对胡均定抱拳:

    “胡相,他日非近日,铜山之事,以过十栽,我大汉若今日容不下渔港,岂不是连十来年前,允许铜山开放时,还要不如。”

    “依下官看,最好的办法就两种,其一曰监,其二曰权!!”

    “监察,分配之权在朝廷手中,渔港乱不乱,最起码不像当年铜山那般乱!!”

    胡均定看着“侃侃而谈”的闻胜,最后说了一句:

    “且随我拟奏折,上交陛下!!”

    闻胜脸色一喜,明白了其中的意思。

    几天后,有关渔港金矿,塞北金矿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汉国。

    一时间,北上之人与日俱增,去渔港的船票,都被拖到下个月了。

    月票,打赏,冲冲冲,恳请大家助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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