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疯爵的独白
小说:齿轮之证作者:天洗字数:4151更新时间 : 2021-06-09 05:57:04
“人类完了。”这是我摁下核弹按钮后,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数秒中后,核爆带来的光和热将我吞噬,连着这座城市,以及城市中数以千万计的活死人,灰飞烟灭,干干净净。
在我气化前的短短几秒钟内,往昔的回忆像连环画一般浮现在眼前,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走马灯?
感谢核弹,感谢走马灯,我尘封了十二年的记忆在临死前变得清晰起来,我用这种无比奢侈的手段回顾了我并不算长的人生。
原来走马灯是顺着来的,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一座农家小院,院内有两位慈眉善目的老人。背着四岁的我骑大马的是爷爷,奶奶则在一旁望着我们爷孙俩浅浅的笑,她的手可没停下,一件小小的毛衣在她宛如花蝴蝶般上下翻飞的巧手中成型。
“孩提时是在乡下的爷爷奶奶家度过的啊,真是无拘无束、充满欢笑的童年呢。”
“后来,父母把我接到城里去读小学,那座农家小院我回去的就少了。但是每年,爷爷奶奶都会寄来蔬菜瓜果与厚实的毛衣。”
“我初中的时候,爷爷生病去世了,奶奶不愿搬来城市和我们一起住,选择守着她的小院。不到一年后,奶奶在睡梦中无疾而终,没病没灾的走了。”
回忆起我的爷爷奶奶,我真心为二老感到高兴,他们确实没有活到这个国家的平均寿命,但正因为如此,两位老人躲过了几年后的地狱。
太幸运了。
走马灯仍在继续,童年之后便是少年时期,我进入学堂了。
“这是……吴老师啊。”
一个胖胖的老妇人出现在我的眼前,她是我小学时的语文老师,带三年级,为人很和蔼,同学们都喜欢她,管她叫吴婆婆。画面里,她正在教我订正作业,耐心而温柔。
“小学毕业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吴老师也多年不曾联系了。她在我读小学时就已五十岁出头,算算年龄,瘟疫爆发的时候她就六十多了,怕是第一轮病毒传播时就被感染转变为活死人了吧。”
我的心中有些难过,但这些年类似的事见的多了,麻木不少。
来到中学了,这一次走马灯里印出一个姑娘清丽的面庞,她踩着马路牙子蹦蹦跳跳,校服宽大的版型也遮掩不住她的青春活力与朝气。
“你说,我们能考上同一所高中吗?”女孩突然回过头来问我。
我犹豫了,不知怎么回答,在我仍在思索时,女孩已经把头转回去了。
差点忘了,这只是我的回忆啊,无论我现在回答什么都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只是……这一次,也没能把那句“一定可以”对着她讲出来……没机会了。
“不要这么丧啦,我请你喝汽水啊!”
我还沉浸在上一段回忆的懊悔里,走马灯却不会等我。画面里这个说要请我喝汽水的家伙是我高中时代最铁的死党,想起来了……高二的时候我表白隔壁班的班花遭拒,这事就发生在那会儿。
我的这个朋友待人真诚,热血阳光,是个非常不错的人,但是这种性格在末世后实在太吃亏了,最后他死在同胞手里而不是活死人的事实佐证了这一点。
我突然觉得这走马灯着实很残忍。诚然,和传闻中说的一样,走马灯展现的都是将死之人一生中最温暖最珍贵的回忆,但是……唉,世道就是这样,往昔的美好被残酷的生存压力研磨殆尽,在我眼前流光溢彩的每一幕都能勾起我浓稠的哀伤。
死者已已,生者仍需负重前行。
太累了。好在我即将解脱了。
对了,走马灯中已经出现了我的爷爷奶奶、老师、恋人和朋友,我的父母怎么没有出现在我的回忆里?
想想也是啊,父母亲的工作都很忙碌,他们为了维持生活而奔波不怠,一家三口甚至少有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的时候,家人之间的温馨……我没有那种东西。
“快跑,儿子,跑啊!”
什,什么?
是我的父亲在呼喊我,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他为什么让我跑?
我看到,我的父亲母亲扭打在一起,不,不是扭打,是厮杀:已经被感染成为活死人的母亲想要咬断父亲的脖子,父亲在阻止她。难以想象身材单薄的父亲居然能压制住母亲,虽然母亲更为瘦小,但一级感染后的她拥有普通成年男人都难以招架的力量。
父亲撑不住了,母亲撕开了他的腹腔,我看到父亲倒在他的内脏上。
母亲抬起了头,猩红色的瞳仁对准了我。活死人弑杀,她刚刚杀死了父亲,现在轮到我了。
一只血手抓住了母亲的腿,是父亲。他不行了,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但他的嘴如脱水的鱼儿似的,一张一合,一张一合,还望着我。
跑。我读懂了父亲的唇语。
母亲挥手斩掉了父亲碍事的胳膊,朝着我扑了过来。
走马灯就在这时,结束了。
这他妈是温暖珍贵的回忆?
那是2019年的初夏,高考结束后不久,我在家舒舒服服的躺着,刷着手机,听着蝉叫。大洋彼岸在半个月前爆发了流行病,我无奈的把那个国家在我的旅行安排里划去。
网络上突然出现了不少内容雷同的帖子,部分还配了图片和视频,标题里满是“丧尸”、“感染”这些引人注目的字眼。
几个小时后,父亲提前回到了家,听他说,单位突然放了假。
那天的晚餐很平常,三菜一汤,如果我知道这将会是我与他们共进的最后一顿,我一定会把每个盘子都舔干净。
后来,就是走马灯里展现的东西了。
我逃出了家门,再也没有回来过。那个夜晚,无数人的命运和我一样被改变了。
可能是大脑的应激保护在起作用,本该记一辈子的命运之夜在我的印象中越来越淡,死去的父亲与感染的母亲也忘却了。我的自我催眠太成功了,在看到这段走马灯之前,我一直坚信我的双亲还活着,在地球某个人迹罕至的角落安了家,等着我。
太蠢了。
这十二年来,我都在追逐什么啊?
初夏的那个命运之夜发生与十二年前,今年我三十岁了。那些年的噩梦经历我不想多谈,单说我进入曙光四号安全城的事儿吧。
命运之夜后,我辗转了五年,终于进入了曙光四号安全城,它是这个地球上人类为数不多的乐土之一。在那里,我接受了一项由军方主导的人体实验。
简单来说,科学家们研制出了一种疫苗,不是让活死人转变为人类,而是让人类转变为半成品活死人,既有活死人的力量、敏捷、恢复力和耐力,又兼有人类的理智,不残暴不杀人不茹毛饮血。
前前后后,疫苗的临床试验做了数十次,死在病床上的人数以百计,无一例成功。军方忍无可忍,下达了最后通碟,只允许再做最后一次人体实验,如果失败,彻底放弃疫苗。
疫苗成功了,我就是唯一活下来的那个幸运儿。
在曙光四号安全城被活死人尸海破城之前,我已是城中的二号人物,第一战力,手持一把扇门巨剑,在尸潮里穿梭来去,似砍瓜切菜,如入无人之境。
说起来,人们还因为我厮杀时毫无顾忌,以伤换伤的打法给我起了个诨名——
疯狗。
曾经,我满心希翼着父母尚在,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身一人,可是到头来,还是空梦一场。
可恶的走马灯,混蛋!
奇怪,我突然不想死了。
不是想偷生,而是……
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你对我的期望,没能好好活下去。
我还想继续忏悔,可惜没时间了。核爆带来的光和热将我吞噬,连着这座城市,以及城市中数以千万计的活死人,灰飞烟灭,干干净净。
…………
我猛地睁开眼睛,发现我大半个身子泡在水里,原来我身处一条河流的浅滩之上。
这是哪儿啊?
不对,我不是死了吗?尸海、城破、核爆、走马灯……
口渴的厉害,不管了,先喝点水再说。
等等,我的皮肤有这么黑吗?
我扑到河边,水面倒影出一张陌生的脸:深眼窝、低颧骨、平颚骨、高大的鼻子以及深棕色的皮肤。
这分明就是印度阿三啊!
呃……头疼。
我不知道头疼了多久,等我缓过神来,脑海中已经多了很多不属于我的记忆。
火种战役、外星人、联邦、能力者……这个地球也不太平啊。
我很快就接受了我穿越的事实和这个平行宇宙的设定,并且开始考虑如何回到我的世界。
说来也巧,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外号叫“疯爵”,和我的“疯狗”只差一个字,通过疯爵的回忆,我了解到造成他死亡的是一场伏击战。
两天前,印缅边界(即婆罗多郡与宝象郡),五个龙级能力者爆发了一场大战,疯爵虽强,但双拳难敌四手,败了。
他受了重伤,后跳进钦敦江逃跑,顺着江水漂流一天一夜,这才躲过追击。
疯爵的伤势的确很重,但他的直接死因是毒杀。根据他弥留之际的回想,应该是那位名叫坎巴朗.宗拉维蒙的护卫官用了阴招,将某种剧毒注入了自己体内。
那个叫雷吉诺德.桑切斯的护卫官想来也诡异的很,明明出手次数寥寥无几,却总能干扰战局,几次令疯爵的突围不成。
啊,不管怎么说,我对疯爵恨之入骨的这几位心怀感激,要不是他们,我怎么能借尸还魂呢?
从异世界回家的方法以后再考虑好了,我现在还陷在若开山脉里(若开山脉:主要位于缅甸西部,伊洛瓦底江以西,又称阿拉干山脉),先回到人类社会吧,让我见识一下2049年的地球。
…………
我是一个平行宇宙穿越者,我的故乡被一场瘟疫荼毒成了活死人的乐园。
我要回家,我必须回家,带着这具身体回家。曾经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当我了解了这具身体所带有的异能时,我坚定不移的相信我的穿越是上帝或者佛祖的安排。
有了这个异能,加上龙级的异能开发程度,我能将所有活死人送回坟墓。
将来会有那么一天,我是英雄、是救世主、是父母的骄傲,甚至是活死人之王,不过现在……
我是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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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秒中后,核爆带来的光和热将我吞噬,连着这座城市,以及城市中数以千万计的活死人,灰飞烟灭,干干净净。
在我气化前的短短几秒钟内,往昔的回忆像连环画一般浮现在眼前,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走马灯?
感谢核弹,感谢走马灯,我尘封了十二年的记忆在临死前变得清晰起来,我用这种无比奢侈的手段回顾了我并不算长的人生。
原来走马灯是顺着来的,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一座农家小院,院内有两位慈眉善目的老人。背着四岁的我骑大马的是爷爷,奶奶则在一旁望着我们爷孙俩浅浅的笑,她的手可没停下,一件小小的毛衣在她宛如花蝴蝶般上下翻飞的巧手中成型。
“孩提时是在乡下的爷爷奶奶家度过的啊,真是无拘无束、充满欢笑的童年呢。”
“后来,父母把我接到城里去读小学,那座农家小院我回去的就少了。但是每年,爷爷奶奶都会寄来蔬菜瓜果与厚实的毛衣。”
“我初中的时候,爷爷生病去世了,奶奶不愿搬来城市和我们一起住,选择守着她的小院。不到一年后,奶奶在睡梦中无疾而终,没病没灾的走了。”
回忆起我的爷爷奶奶,我真心为二老感到高兴,他们确实没有活到这个国家的平均寿命,但正因为如此,两位老人躲过了几年后的地狱。
太幸运了。
走马灯仍在继续,童年之后便是少年时期,我进入学堂了。
“这是……吴老师啊。”
一个胖胖的老妇人出现在我的眼前,她是我小学时的语文老师,带三年级,为人很和蔼,同学们都喜欢她,管她叫吴婆婆。画面里,她正在教我订正作业,耐心而温柔。
“小学毕业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吴老师也多年不曾联系了。她在我读小学时就已五十岁出头,算算年龄,瘟疫爆发的时候她就六十多了,怕是第一轮病毒传播时就被感染转变为活死人了吧。”
我的心中有些难过,但这些年类似的事见的多了,麻木不少。
来到中学了,这一次走马灯里印出一个姑娘清丽的面庞,她踩着马路牙子蹦蹦跳跳,校服宽大的版型也遮掩不住她的青春活力与朝气。
“你说,我们能考上同一所高中吗?”女孩突然回过头来问我。
我犹豫了,不知怎么回答,在我仍在思索时,女孩已经把头转回去了。
差点忘了,这只是我的回忆啊,无论我现在回答什么都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只是……这一次,也没能把那句“一定可以”对着她讲出来……没机会了。
“不要这么丧啦,我请你喝汽水啊!”
我还沉浸在上一段回忆的懊悔里,走马灯却不会等我。画面里这个说要请我喝汽水的家伙是我高中时代最铁的死党,想起来了……高二的时候我表白隔壁班的班花遭拒,这事就发生在那会儿。
我的这个朋友待人真诚,热血阳光,是个非常不错的人,但是这种性格在末世后实在太吃亏了,最后他死在同胞手里而不是活死人的事实佐证了这一点。
我突然觉得这走马灯着实很残忍。诚然,和传闻中说的一样,走马灯展现的都是将死之人一生中最温暖最珍贵的回忆,但是……唉,世道就是这样,往昔的美好被残酷的生存压力研磨殆尽,在我眼前流光溢彩的每一幕都能勾起我浓稠的哀伤。
死者已已,生者仍需负重前行。
太累了。好在我即将解脱了。
对了,走马灯中已经出现了我的爷爷奶奶、老师、恋人和朋友,我的父母怎么没有出现在我的回忆里?
想想也是啊,父母亲的工作都很忙碌,他们为了维持生活而奔波不怠,一家三口甚至少有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的时候,家人之间的温馨……我没有那种东西。
“快跑,儿子,跑啊!”
什,什么?
是我的父亲在呼喊我,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他为什么让我跑?
我看到,我的父亲母亲扭打在一起,不,不是扭打,是厮杀:已经被感染成为活死人的母亲想要咬断父亲的脖子,父亲在阻止她。难以想象身材单薄的父亲居然能压制住母亲,虽然母亲更为瘦小,但一级感染后的她拥有普通成年男人都难以招架的力量。
父亲撑不住了,母亲撕开了他的腹腔,我看到父亲倒在他的内脏上。
母亲抬起了头,猩红色的瞳仁对准了我。活死人弑杀,她刚刚杀死了父亲,现在轮到我了。
一只血手抓住了母亲的腿,是父亲。他不行了,喉咙里发不出任何声音,但他的嘴如脱水的鱼儿似的,一张一合,一张一合,还望着我。
跑。我读懂了父亲的唇语。
母亲挥手斩掉了父亲碍事的胳膊,朝着我扑了过来。
走马灯就在这时,结束了。
这他妈是温暖珍贵的回忆?
那是2019年的初夏,高考结束后不久,我在家舒舒服服的躺着,刷着手机,听着蝉叫。大洋彼岸在半个月前爆发了流行病,我无奈的把那个国家在我的旅行安排里划去。
网络上突然出现了不少内容雷同的帖子,部分还配了图片和视频,标题里满是“丧尸”、“感染”这些引人注目的字眼。
几个小时后,父亲提前回到了家,听他说,单位突然放了假。
那天的晚餐很平常,三菜一汤,如果我知道这将会是我与他们共进的最后一顿,我一定会把每个盘子都舔干净。
后来,就是走马灯里展现的东西了。
我逃出了家门,再也没有回来过。那个夜晚,无数人的命运和我一样被改变了。
可能是大脑的应激保护在起作用,本该记一辈子的命运之夜在我的印象中越来越淡,死去的父亲与感染的母亲也忘却了。我的自我催眠太成功了,在看到这段走马灯之前,我一直坚信我的双亲还活着,在地球某个人迹罕至的角落安了家,等着我。
太蠢了。
这十二年来,我都在追逐什么啊?
初夏的那个命运之夜发生与十二年前,今年我三十岁了。那些年的噩梦经历我不想多谈,单说我进入曙光四号安全城的事儿吧。
命运之夜后,我辗转了五年,终于进入了曙光四号安全城,它是这个地球上人类为数不多的乐土之一。在那里,我接受了一项由军方主导的人体实验。
简单来说,科学家们研制出了一种疫苗,不是让活死人转变为人类,而是让人类转变为半成品活死人,既有活死人的力量、敏捷、恢复力和耐力,又兼有人类的理智,不残暴不杀人不茹毛饮血。
前前后后,疫苗的临床试验做了数十次,死在病床上的人数以百计,无一例成功。军方忍无可忍,下达了最后通碟,只允许再做最后一次人体实验,如果失败,彻底放弃疫苗。
疫苗成功了,我就是唯一活下来的那个幸运儿。
在曙光四号安全城被活死人尸海破城之前,我已是城中的二号人物,第一战力,手持一把扇门巨剑,在尸潮里穿梭来去,似砍瓜切菜,如入无人之境。
说起来,人们还因为我厮杀时毫无顾忌,以伤换伤的打法给我起了个诨名——
疯狗。
曾经,我满心希翼着父母尚在,我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孤身一人,可是到头来,还是空梦一场。
可恶的走马灯,混蛋!
奇怪,我突然不想死了。
不是想偷生,而是……
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你对我的期望,没能好好活下去。
我还想继续忏悔,可惜没时间了。核爆带来的光和热将我吞噬,连着这座城市,以及城市中数以千万计的活死人,灰飞烟灭,干干净净。
…………
我猛地睁开眼睛,发现我大半个身子泡在水里,原来我身处一条河流的浅滩之上。
这是哪儿啊?
不对,我不是死了吗?尸海、城破、核爆、走马灯……
口渴的厉害,不管了,先喝点水再说。
等等,我的皮肤有这么黑吗?
我扑到河边,水面倒影出一张陌生的脸:深眼窝、低颧骨、平颚骨、高大的鼻子以及深棕色的皮肤。
这分明就是印度阿三啊!
呃……头疼。
我不知道头疼了多久,等我缓过神来,脑海中已经多了很多不属于我的记忆。
火种战役、外星人、联邦、能力者……这个地球也不太平啊。
我很快就接受了我穿越的事实和这个平行宇宙的设定,并且开始考虑如何回到我的世界。
说来也巧,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外号叫“疯爵”,和我的“疯狗”只差一个字,通过疯爵的回忆,我了解到造成他死亡的是一场伏击战。
两天前,印缅边界(即婆罗多郡与宝象郡),五个龙级能力者爆发了一场大战,疯爵虽强,但双拳难敌四手,败了。
他受了重伤,后跳进钦敦江逃跑,顺着江水漂流一天一夜,这才躲过追击。
疯爵的伤势的确很重,但他的直接死因是毒杀。根据他弥留之际的回想,应该是那位名叫坎巴朗.宗拉维蒙的护卫官用了阴招,将某种剧毒注入了自己体内。
那个叫雷吉诺德.桑切斯的护卫官想来也诡异的很,明明出手次数寥寥无几,却总能干扰战局,几次令疯爵的突围不成。
啊,不管怎么说,我对疯爵恨之入骨的这几位心怀感激,要不是他们,我怎么能借尸还魂呢?
从异世界回家的方法以后再考虑好了,我现在还陷在若开山脉里(若开山脉:主要位于缅甸西部,伊洛瓦底江以西,又称阿拉干山脉),先回到人类社会吧,让我见识一下2049年的地球。
…………
我是一个平行宇宙穿越者,我的故乡被一场瘟疫荼毒成了活死人的乐园。
我要回家,我必须回家,带着这具身体回家。曾经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是当我了解了这具身体所带有的异能时,我坚定不移的相信我的穿越是上帝或者佛祖的安排。
有了这个异能,加上龙级的异能开发程度,我能将所有活死人送回坟墓。
将来会有那么一天,我是英雄、是救世主、是父母的骄傲,甚至是活死人之王,不过现在……
我是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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